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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年律师“五四”主题活动和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第二十一期基础班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7时35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贡献更多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过硬的青年律师人才,持续做好行业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律师协会定于2026429日举办青年律师“五四”主题活动,并同步启动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第二十一期基础班,邀请市律协会长、副会长、理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相关行业专家讲授执业技能和经验,欢迎青年律师报名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截止到2026417日,执业3年(不含)以内,执业期间从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纪律惩戒的北京律师可报名参加,但已参加过第一期至第十八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以及第十九期至第二十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基础班的律师除外。以上执业年限以司法行政机关发放律师执业证时间为准,实习时间不计入。

二、报名人数

本期培训班限额100人,报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每所限报1人,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报名表,并于2026421日(星期15: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和律师事务所盖章后的扫描件(图片或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yfzb@beijinglawyers.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所律师报名参加阳光班第二十一期基础班”。确认报名成功以收到协会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律所、律师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信息不实者将取消培训资格并对后续本人及律所参加协会青年律师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培训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见的工作安排确需请假的,应按学员手册要求(另行通知)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旷课。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2次(含)、旷课达到1次(含)、请假累计达到2天(含)者,将取消培训资格且不予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青年律师“五四”主题活动计入培训考勤,请有意报名的青年律师注意。

)培训课件版权归属北京市律师协会,学员不得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任何方式记录、传播课程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市律师协会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64515928/27


附件: 附件1: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报名表.doc
附件2:活动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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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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