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刑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举办“增值税法元年涉增值税犯罪辩护进阶与出罪实务”专题培训,专委会部分班子成员、委员及律师参加。培训由副主任孙莹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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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新法的实施对相关犯罪的入罪标准、辩护逻辑及实务操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次培训紧扣行业实务需求,助力广大律师精准把握《增值税法》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涉税刑事辩护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培训中,三位律师结合新规要求与司法实务前沿热点,展开系统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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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张修齐以《增值税法下涉增值税犯罪辩护契机与前置法抗辩实务》为题,深入剖析新法对涉增值税犯罪成立条件、溯及力等方面的影响,指出其将成为涉增值税刑辩业务的重要分水岭。他系统归纳《增值税法》对原《暂行条例》五个方面的修改,从定性辩护、实质辩护、定量辩护三个维度,提炼出新法生效后涉税犯罪辩护的九大新辩点。他围绕新法尊重交易商业实质、授予企业会计主权的立法精神,厘清司法解释与新法的衔接适用要点。
秘书长刘立木作《增值税法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争议与辩护路径》专题分享,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实务困境破解、2024年两高司法解释对辩护路径的影响三方面展开。她梳理了本罪立法与司法解释演变,重点对比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24 年涉税刑案司法解释的理解,解读解释第 10 条。她指出实务中出现的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替代“虚开专票罪”的追诉倾向,从犯罪构成角度分析该做法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此外,她还针对实务中税款损失计算标准、举证责任分配等实务难点进行分析,为参会律师提供辩护指引。
副主任杨虎城律师围绕《虚开专票罪有效辩护——主观故意、税款损失与证据质证》展开讲解。他围绕证据质证这一核心辩护环节,从委托程序、鉴定主体、检材真实性等六个层面,详尽讲解司法会计鉴定和审计报告的质证方法,展示通过专业质证实现有效辩护。同时强调以实质性证据审查还原交易商业实质,准确区分税收损失类型,阻断刑事欺诈指控。
本次活动设置了“授课+互动”的双向交流环节,每位主讲人结合自身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实务难点,围绕《增值税法》新规适用、辩护辩点把握、证据质证技巧等核心问题与参训人员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实现知识共享、经验互鉴、提升了培训实效,为律师办理增值税犯罪案件提供了系统专业的思路方法,有效提升了参会律师专业能力与办案水平,为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夯实了专业基础。

图为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