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暨2026年度首次工作会商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于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副处长于卫平,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辉,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以及协作单位的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于静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于静首先介绍三方建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及运行情况。本次会议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具体工作开展会商。张明辉结合市消协在96315、12315等消费投诉中发现部分平台企业滥用规则以及相关企业在用户协议中使用“格式条款”等情况,经过前期线索摸排和梳理,对存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线索通报并做三方会商。芦云根据会商通报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并结合审判实践与类案经验提出初步意见。
于静强调,对于会商通报的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重点聚焦于行为违法性的认定,以及该行为对众多消费者所产生的具体损害后果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会议还围绕“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免责声明”条款等消费者关注问题以及案件管辖、证据固定等展开研讨。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深化了三方协作机制,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品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