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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第321期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面试考核意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 9时13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北京市律师协会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审查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进行了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面试考核。

   请本期被考核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如由律师事务所领取,请携带律师事务所普通介绍信),于2024年12月6日起到北京市律师协会一层办事大厅,领取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本期面试结果《考核意见书》。按规定提前请假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请重新提交相关考核申请,等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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