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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的探索分析”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时58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1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怀柔律师培训基地举办“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的探索分析”培训班。市律协副会长毕文胜、专委会主任、部分委员及全市律师130余人参加。监事姚晓敏列席。培训由主任肖树伟、副主任刘志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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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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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市律协副会长毕文胜讲话

毕文胜在讲话中指出,法律顾问是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政府的依法行政、企业的合规经营、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和实现,都需要律师的参与,而法律顾问是律师持续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之一,法律顾问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操作层面,作为法律顾问不能仅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同时要运用专业知识去解决问题,希望大家通过本次培训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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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讲师授课

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以“我国律师法的出台背景及中国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概况”为题,回顾了我国律师法出台及实施的情况,同时介绍了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尤其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概况、特点以及注意事项。

肖树伟以“律师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为题,讲述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特点,结合自身三十余年律师工作经验,从知行业、熟企业、懂专业三个方面分享了律师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心得体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以“法律顾问服务的技术与伦理”为题,讲述了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法律顾问的技能要求、法律顾问律师的职业伦理和执业风险防范等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中以“法律顾问对证据科学应具有敏感度”为题,探讨了证据科学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重要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振中以“如何做好涉外法律顾问工作”为题,介绍了我国涉外律师的现状、分享了涉外律师工作需要的条件、能力,如何进入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以及做好涉外法律顾问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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