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召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风险”专题研讨会。市律协会长刘延岭主持会议,证券委主任马哲及部分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长讲话
刘延岭在讲话中指出,基于行政处罚和民事判决既有案例的分析,目前证券法律业务对于律师执业存在重大风险。针对风险防范,应当进一步加强证券律师执业能力,在为资本市场提供法律服务中,强化法律责任,对其责任边界做出正确的分析和研判。
参会委员逐一发言,结合自身的证券法律服务经验,从律师执业规则、行政监管、司法判例和事务、个案及国际证券律师同行制度等方面,介绍了目前资本市场证券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困局、监管态势等情况,并就证券法律服务中律师是否应当对事实和财务负责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同时一致认为,事关全行业证券律师的生存和发展,应当进一步加强证券委与证券业协会、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和律师同行的业务交流,为资本市场和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有益的制度探索和监管实践。
刘延岭结合研讨内容最后指出,证券委就资本市场律师执业风险等议题,应当做出进一步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形成研讨成果,同时加强与各相关主管部门、立法机构的广泛互动和交流,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作出专业贡献。
证券委根据会长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下一步工作目标,进行了相应的人员分工和工作部署,希望班子成员将与全体委员共同努力,力争尽快取得阶段成果,不辜负行业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