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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第一期律仲沙龙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时17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8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30周年之际,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仲委)举办第一期律仲沙龙“我的北京仲裁故事”。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姜丽丽、秘书刘思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吴绍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曹丽军,市律协副会长毕文胜、秘书长刘永,商仲委主任张晓峰及部分委员参加活动。会议由副主任杨洋主持。

图为市律协副会长毕文生讲话.png

 图为市律协副会长毕文生讲话

毕文胜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仲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强调此次活动要以加强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探索为目标,携力传播和创新仲裁文化,共同推动新时代首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也寄望北京律师为仲裁的推广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图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姜丽丽讲话.png

 图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姜丽丽讲话

姜丽丽从仲裁作为市场选择性法律制度的特点与法治发展需求角度,介绍了与市律协共同发起“仲裁文化推广月”的初衷,并结合个人的经历分享了对仲裁理念和仲裁实务的见解。

在主题分享阶段,多位仲裁界资深人士交流了各自的执业感悟、实务经验和成长心得。谭敬慧谈到了仲裁“清风明月”般的风格特点,并分享了如何成为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的“秘诀”;吴绍轩介绍了贸仲的涉外案件特点以及核稿制度的运作方式;刘思平分享了其经历的最难忘的仲裁庭以及由此体现的仲裁调解特色;李云丽介绍了她在代理仲裁案件和审理仲裁案件的过程中的不同心态和思维方式;曹丽军讲述了域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差别以及国内仲裁的创新,并为青年律师从事仲裁实务提出了多项宝贵建议;杨洋分享了其代理的两起仲裁案件在撤裁阶段的生动经历,以及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在案件审理思维上存在的区别。

最后,与会人员还就《仲裁法》修订的进展、仲裁中存在的类案类判问题、仲裁庭调取证据制度、临时仲裁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图为会议现场.png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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