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委)召开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律协副会长李铮、监事欧阳继华应邀出席会议。公司委主任赵颖,班子成员及部分委员约89人参会。会议分为上、下两场,由主任赵颖、副主任苗宇分别主持。
会议主要有七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赵颖主任通报公司委2024年工作计划、秘书处全体成员组成及委员分组情况。她指出,新《公司法》实施为公司委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公司委应以此为契机,加强业务指引、专业书籍成果转化,深化相关领域专业研究和培训,拓宽业务跨界交流,推动本领域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按公司委第一次班子会议确定的2024年工作规划,公司委全体委员划分为典型案例与业务指引工作组、年度会议与业务培训工作组、外部联络与论坛交流工作组、公益法律服务与团建文娱组、重大疑难案件(诉讼和非诉)研讨工作组。案例指引组主要负责汇编新公司法的典型案例和业务操作指引;会务培训组主要负责年度会议、全体委员会议、班子成员会议、专委会培训等各相关事项,落实律协重点工作任务;外联论坛组主要负责与全国律协、外省市律协、调解机构以及党政机关等机构进行交流并举办活动;公益团建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多元化调解工作,组织走进园区、商会、大学开展公益普法工作等;案例研讨组主要负责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包括诉讼和非诉开展专业研讨,组织沙龙等活动。
会上,秘书处向参会人员进行自我介绍。秘书长介绍了秘书处分工和工作安排并带领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中有关工作纪律内容。依据分组情况,各工作组组组长向全体委员介绍了本组本年度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并做工作动员。
最后,李铮副会长在讲话中首先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希望。他希望公司委提高站位,服务大局,为深化改革和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并对各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最后议程中,以“新公司法下公司资本制度研究和新公司法下律师业务拓展研讨”为题召开专题业务研讨,副主任苗宇主持。专题研讨分为四个议题展开讨论,(一)以实物、债权出资可能引发的出资责任问题;(二)债权人提出的出资加速到期适用入库规则还是直接清偿规则;(三)股权受让人对转让人出资不足承担连带责任的例外情形;(四)失权制度下对公司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平衡问题。研讨过程中,先后有十多位委员,针对上述四个话题阐述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和观点,研讨气氛热烈,引发了与会人员共鸣。
赵颖在总结发言中希望委员们继续保持精诚协作的精神,共同为北京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相信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委定能完成既定工作计划,取得丰硕的工作成果。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市律协副会长李铮讲话
图为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