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28日上午,在怀柔培训基地举办了《公司法》热点问题培训班。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委)主任赵颖,专委会部分委员及全市律师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赵颖在开班仪式上首先致辞,她在致辞中对参训律师同仁表示欢迎和感谢之余着重强调,新公司法的实施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加强学习与研究对于提升专业素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她希望此次培训能为大家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促专业提升与经验分享,携力为公司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
本次培训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公司委副主任唐青林、严涛分别主讲,赵颖主持。唐青林以《公司股东权利扩张及董监高法律责任的增加给律师执业带来的机遇》为题,分别从股东及债权人权利扩张和董监高法律责任的增加两个部分从诉讼和非诉讼角度对新公司法对律师行业带来的业务机会进行了阐述。
严涛以《新公司法资本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为题,从理论层面出发,详细阐述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大原则在新法中的具体体现,并对比了新旧法条之间的差异,从而对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同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资本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培训班第二阶段由公司委副主任吴圣奎、杜国平主讲,公司委副主任苗宇主持。吴圣奎以《公司法》实施律师业务指引(资本制度)为题,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中资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了律师在办理涉及公司资本制度的案件时应遵循的业务流程、操作要点及风险防控措施。
杜国平以《新公司法对国有公司治理的影响》为题,深刻剖析了新公司法修订对国有公司治理结构、运作机制及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深远影响,其间还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中涉及国有公司治理的关键条款,深入探讨了这些条款如何在实践中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提升治理效能。他结合案例阐述了新公司法实施后国有企业在治理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提供了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培训第三阶段由公司委副主任原森泰、张力主讲,公司委秘书长范锦秀主持。原森泰以《新公司法背景下的股权投资合规管理》为题,从股权投资概述、股权投资架构设计、股权投资法律尽调、投后管理、股权投资退出五个方面,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对股权投资领域合规管理的新要求,同时提供了合规策略,旨在新公司法框架下,更好地协助客户规避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实现股权投资的稳健增值。
张力以《律师如何借新公司法为客户赋能》为题,阐述了新公司法为律师行业带来的新机遇。张力同时结合案例,分享讲解了精准把握条款变化,为客户在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改善、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定制化、前瞻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助力实现商业目标。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安排紧凑,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参训人员对新公司法的各项修订内容有了较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图为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