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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版权律师实务、AIGC与娱乐法要义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4时14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4日至5日,北京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著作权委”)在怀柔律师培训基地举办了“版权律师实务、AIGC与娱乐法要义培训班”。著作权委主任王韵、部分委员及全市律师1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由王韵主持。
    王韵以《对美术作品抄袭判定的探讨》为题授课,他结合相关案例,从美术作品独创性要求中“精准临摹是否创作出作品”的问题入手,深入探讨了如何理解著作权中“艺术作品”的定义,以及美术作品侵权认定的标准等问题,并同参加培训的律师互动探讨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并积极提供建议。
    赵虎律师以《侵犯实用艺术品著作权案件中的关键问题》为题进行授课,他主要从实用艺术作品受保护的条件、保护的路径以及侵权判赔的考量因素三个方面,展开对侵犯实用艺术品著作权案件中的关键问题的讨论。
    朱晓宇律师以《复杂版权客体的识别和认定》为题进行授课,他通过央视春晚、网游、导航电子地图等几个常见的复杂版权客体,介绍了复杂版权客体的定义,并通过案例讲解了识别复杂版权客体的必要性。并对在案件中作为律师在权利主张和举证过程中,如何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及明确的权利客体判断,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百度TOB事业部商务服务行业负责人蒋兴雄以《律法有度,AI无疆》为题进行培训和讲解,他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分享了AI市场的趋势进入到大语言模型产业的发展,随着从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生成式AI的不断演进,使得AI具有更强大的数据资源和算法,具备归纳、推理和内容创造的能力。他同时详细介绍了百度的大语言模型“文心一言”的功能以及使用方法,并表示未来随着科技发展,律师应当积极主动的掌握先进科学技术,进而更高效、便捷地完成工作。
    孙彦律师以《AIGC著作权保护初探》为题展开培训,他介绍了AI生成内容以及ChatGpt作为交互式文本生成工具的应用场景,明确了AIGC的概念及应用场景。并通过实际案例分析AI发展过程中各地法院的判决逻辑。对于AI生成的内容(图画)是否构成作品问题,孙律师认为判断AI创作的作品的唯一标准就是使用AI创作的人是否进行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最后,孙律师建议从使用具有合法来源和授权的训练数据、设置完善的内容管理制度、对AIGC内容进行标注以及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更好的对AIGC产业进行监管及合规审查。
    郑厚哲律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权属争议及困境》为题进行培训,他主要围绕AIGC的治理脉络、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未来展望等三方面展开论述。首先,针对AIGC带来的著作权挑战,郑律师认为AI本身作为作者/权利人的主体身份并未得到主流支持,更多认为人工智能研发者/所有者以及人工智能使用者对AIGC享有一定权利。其次,版权归属的判断标准倾向于通过认定AIGC贡献度进行权利划分。另外对于AIGC的训练数据的权利及授权问题,郑律师认为主流趋势是以区分数据使用目的来判断是否需获得授权的,而新增合理使用情形可能成为促进AI技术发展的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副院长刘承韪教授以《娱乐法要义》为题进行培训,他从娱乐法的定义、内容、法源及未来展望四部分进行授课。首先,他认为娱乐法就是指规范并服务娱乐业的所有法律规范,包括多种跨部门的法律知识。其次,他从娱乐产业的人、财、物三要素入手并结合美国娱乐业的发展历史以及典型案例,分析我国娱乐业中包括艺人管理、投资管理以及线下电影院的发展等方面问题。最后,他认为目前我国娱乐法还有很大的法律提升的空间和维度,建议在做的律师应当把握好各部门法的基本理论的学习,精深研究相关合同的起草、审理、执行等多环节问题,从专业化角度帮助娱乐行业健康有序的持续发展。
    各位授课老师从理论、实务层面深入浅出的讲解为与会律师分享了极具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拓展了律师们对于著作权案件的办案思路,增加了对AIGC新技术的理解以及娱乐法基本知识的初步了解。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前沿性和新颖性,参会律师学习气氛热烈,并同时积极讨论及深入思考。

 

附件: 王韵美术作品抄袭探讨.pptx
侵犯实用艺术品著作权案件中的关键问题—赵虎.pptx
AIGC著作权保护及法律实务探讨.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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