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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0日 18时49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针对日前有微信公众号推文质疑北京律师诚信平台收集数据的情况,北京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在此将律师关切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律师诚信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完善律师行为信用记录制度是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建设北京律师诚信平台是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依据。
  2017年2月至7月,北京市律师协会通过北京市律师诚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立项、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建设公司比较性选择等程序,最终确定由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开发优势的北京公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北京律师诚信平台。2018年9月,律师诚信平台在完成开发、测试、等保测评等工作后,开始上线试运行。
  二、律师诚信平台数据构成
  北京市律师协会严格依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律师诚信平台公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
  律师诚信平台的数据由三部分构成:
  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信息:包括律师姓名、执业机构名称、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执业状态、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主任姓名、律师人数、奖惩信息等。
  2、通过采集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形成的相关信息:包括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承办诉讼案件数量、案由、裁判文书、审理法院等。
  3、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自愿填报的信息:包括社会职务、学术成就、顾问单位、公益服务等。
  律师诚信平台是通过大数据抓取匹配等方式,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本应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信息和各级法院向社会公开的裁判文书信息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自愿公开的其他信息相结合,客观展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长及职业形象,并不涉及不应向社会公开的律师个人及律师事务所隐私信息。
  三、律师诚信平台用途
  律师诚信平台通过整合公开信息,使社会公众能够更便捷地了解、查询、甄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诚信信息;通过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奖惩信息公示,促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不断增强诚信观念;通过增加律师电子执业证、分享律师个人专属二维码以及律师自愿填报信息等功能,便利律师执业推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四、律师诚信平台隐私保护及信息安全
  根据技术服务合同规定,律师诚信平台所有数据全部存储在北京市律师协会自有服务器,所有权归属北京市律师协会,所有数据仅供律师诚信平台搜索及展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律师诚信平台技术服务商仅就平台建设及应用开发提供技术支持,无权收集或利用行业信息。律师诚信平台已按照我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二级),北京市律师协会专门聘请了网络信息安全公司,对律师诚信平台实行7×24监控,保证平台信息安全。
  感谢广大律师对北京律师诚信平台的关心和关注,欢迎律师对平台的内容和功能提出宝贵意见并监督平台的运行,我们将不断修改完善。


北京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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