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9日,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2013年度第3期律师业务大培训。培训题目为“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授课讲师为最高院民三庭法官王艳芳。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市近600名律师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