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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专业委员会举办“归责原则与证明责任”律师业务大培训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14时05分  作者:侵权法专业委员会

  2011年11月5日上午,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在十月大厦举办“归责原则与证明责任”律师业务大培训。本次培训由侵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波主持,邀请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晓霞法官作为主讲人,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卫宏、秘书长陈云鹏、副秘书长郭聪、委员徐利生及200余名北京律师参加了培训。
  张法官围绕着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就审判过程中的证明责任向参加培训的律师进行了系统的讲解,重点解释了归责原则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特别介绍了法官审判过程中的思维逻辑。张法官的精彩专业讲解,赢得了参加培训律师的一致好评,培训结束张法官还与部分律师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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