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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专家共同探讨商事仲裁发展新趋势
权威律师为我国商事仲裁发展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 16时56分  作者:法制日报记者林燕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张丽霞主任作主题发言

  “商事仲裁发展新趋势国际研讨会”于5月28日上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此次会议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协办。
  作为会议的主办方之一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委派了主任张丽霞、秘书长刘净出席会议做了主题发言,为中国商事仲裁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仲裁事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209家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发展呈现了一些新趋势,也有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探讨,此次会议的召开正好契合了这一大背景。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沈四宝教授主持。沈教授认为进一步扩展和具体实施引导中国的当事人就涉及中国的国际商事案件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表示学者们应继续在国际仲裁这个领域内多做一些努力。入世后我国仲裁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的发展。王红松秘书长认为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有关部门和仲裁机构、律师界、法学界,有必要尽量引导中国的当事人就涉及中国的国际商事案件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于健龙先生授权立案处陈健处长、最高人民法院高晓力法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陶景洲先生、香港资深执业大律师及特许工程师苏国良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净律师分别就国际商事仲裁目前面临的问题及措施、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涉外争议境外仲裁的利弊及其对策、国内裁决司法审查中的相关问题探讨等议题进行精彩的发言。在互动过程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和WTO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和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王雪华博士,环球律师事务所邢秀松律师,以及陶景洲先生,就中国企业境内外仲裁的利弊和我国涉外仲裁的发展事宜,进行了生动的即席交流,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活跃。
  第二阶段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晓川教授主持,王晓川教授在发言中强调,有必要对仲裁法进行修改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仲裁事业的发展。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丽霞女士、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业务三处陈福勇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秀文教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特许工程师奈尔•罗来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薛源副教授分别就世界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比较、网上仲裁发展的历程及新趋势及国际商事仲裁推荐条款比较等议题发表精彩发言,每名嘉宾的发言都结合仲裁实务经验进行了精练的讲解,赢得在场其他听众的阵阵掌声。
  在总结发言中,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卢云华用“前卫”和“给力”两个词对会议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肯的定。他认为我国仲裁界创造了很多科学先进的经验,包括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根本是融入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仲裁调解互动等。他进一步指出,涉外仲裁将成为我国仲裁发展的重点,仲裁界要努力打造我国仲裁的鲜明特色,形成品牌优势,探索推进仲裁邀请、仲裁斡旋、网上仲裁等特色形式,使我国的仲裁和国际纠纷解决发展趋势迅速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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