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举办“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郝春莉,专委会部分委员及全市部分律师参加。研讨会由专委会副主任卜开明、副秘书长王小艳主持。
郝春莉在致辞中指出,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是刑事诉讼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关口。当前随着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的推进,为完善管辖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希望与会律师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司法实践,聚焦实务问题,凝聚专业共识,夯实立法建议,充分展现首都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服务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图为市律协副会长郝春莉致辞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新林聚焦刑事诉讼管辖核心规则,系统阐释了“犯罪地”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上的差异,详细分析了程序法层面对其扩张与延伸的适用。他结合司法解释,解析了指定管辖的实务痛点及监察与司法管辖的衔接问题,并针对管辖异议程序短板,从立法、程序与权利保障角度提出制度完善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晓兵侧重指定管辖在职务犯罪领域的滥用。着重梳理立法现状,明确滥用判断标准,剖析滥用的表现、成因与后果,为律师厘清辩护思路提供了专业指引。
专委会副主任卜开明、张保军、陈琦、孙爱文、张晓君围绕管辖权异议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会内容丰富,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图为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