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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AI数据投毒规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0时58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5月15日,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委)召开“AI数据投毒规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专利委部分副主任,商标、著作权和文旅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及律师参加。会议由专利委主任安筱琼、副秘书长李彦波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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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今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今以“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以禁止混淆、仿冒为起点”为题,结合典型案例与司法政策,从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共同本质;规范性质、保护法益、构成要件与适用逻辑上的差异;法律适用中具体要件等方面梳理了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的适用边界、谦抑性原则及裁判规则。她对有关新型法律问题作出解读,数据投毒本质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对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提出挑战,需突破单一法律框架,构建多维度综合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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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理衡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董树涛分享

北京理衡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董树涛以“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商业秘密的识别、鉴定及维权途径的选择”为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人工智能算法商业秘密侵权案,从自身实务经验出发,从内容与载体的识别、权利主张与鉴定、维权程序选择三个方面对商业秘密的认定和维权进行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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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专利委副主任李洪江分享

专利委副主任李洪江以“AI时代专利侵权举证责任逻辑”为题,结合AI领域专利被诉侵权纠纷案例,聚焦AI服务提供商涉专利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从通信领域专利侵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围绕举证责任转移、举证责任倒置和举证责任妨碍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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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世莹分享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世莹以“AI时代商业秘密刑事维权实务研究”为题,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围绕AI时代侵害商业秘密犯罪行为及其发展趋势,就计算机源代码类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特点、立案流程和鉴定流程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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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张荣康分享

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张荣康以“Agent运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辨析”为题,围绕Agent的定义及与传统大模型的区别、Agent的应用现状、目前Agent运用场景中的典型知识产权问题(著作权视角)、可参照的国内立法、监管框架以及对客户的启示和建议(项目合规清单)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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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合规与风险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曹文龙分享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合规与风险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曹文龙以“数字视域下数据投毒对竞争秩序的侵蚀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边界”为题,指出“数据投毒”已成为数字市场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危害超越个体权益,破坏行业生态。随后,他从法理角度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投毒进行兜底规制的原因,表示该法是规制此类行为的核心法律依据。他还探讨了当前法律适用关于行为认定、司法评价维度以及规制链条方面难点。他提出多元化规制路径,应结合法律解释、平台治理、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严密且高效的数字市场竞争协同治理体系。

本次研讨会紧扣人工智能治理前沿与实务痛点,聚焦AI数据投毒规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实现了理论与司法实务融合,前沿问题与合规实践精准契合,提升了律师处理人工智能与数据竞争类案件的专业能力,为应对AI时代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风险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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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部分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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