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规范本市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在开展网络推广活动中,全市律师行业应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与行业使命,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立足专业优势,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助力提升公众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化解纠纷、防范风险,充分彰显律师行业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共同营造清朗、诚信、健康的网络推广环境,维护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与公信力。
一、确保资质合规,明示真实身份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开展网络推广,应确保自身符合执业条件和规范要求。未通过年度考核,处于中止会员权利、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期间及期满未满一年,以及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一律不得开展网络推广活动。 在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等各类网络推广中,律师应当醒目标示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事务所应当醒目标示名称、执业许可证号。展示荣誉称号时,须同步注明授予时间和授予机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核查。 兼职律师应当载明兼职律师身份;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业务推广。 二、坚持内容规范,抵制不良导向 推广内容应严格基于事实,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作出“胜诉”“保底赔偿”等结果承诺;不得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不得使用“最好”“最专业”“百分百解决”等绝对化用语。 推广内容与形式必须恪守律师职业定位,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应自觉防范和抵制算法驱动下的低俗、夸张、煽动性内容倾向,不制作、不发布以“卖惨”“煽动对立”“制造焦虑”为噱头的推广素材。 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自我宣称或暗示为某一领域的“公认专家”,不得贬低、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三、规范推广形式,杜绝技术滥用 不得通过弹窗、私信、群发等方式向不特定用户推送内容;不得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安机关、监狱、仲裁机构等场所周边利用地理位置技术进行定向推送;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实施强制浏览或变相干扰。 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网络推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必须恪守审慎原则。不对未经核实的个案提供具体法律意见;不对未审结案件发表有损司法公正的评论;不渲染案情、不炒作敏感细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杜绝泄露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四、厘清合作边界,防范合作风险 律师、律师事务所与互联网平台、MCN机构等第三方合作进行业务推广,应切实履行监督义务,要求合作方在推广中完整、准确地明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真实信息,并对其推广内容与行为进行必要监督,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共同维护专业形象并防范执业风险。 所有律师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法律分析、文书撰写与审阅、谈判调解、出庭应诉等核心专业职责,必须由律师亲自履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处理。 合作中须严守执业底线,不得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冒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承揽业务或进行宣传;不得与其共用办公场所、服务标识或宣传资料,避免造成公众混淆;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绍费、律师费收入分成等任何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推广。 五、强化信息保护,践行社会责任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以最小范围为基础。应依法取得授权,明确告知处理目的与方式,并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充分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坚决杜绝任何利用未成年人话题进行不当炒作的行为。不得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信息;不得在非未成年人业务中借未成年人话题煽动舆论、制造影响;不得制作或发布任何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当内容。 在办理或宣传涉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特别是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案件)的业务时,应秉持最大限度的审慎与同理心,必须对被害人信息进行有效匿名化处理,严禁披露任何可识别身份或损害其尊严的细节,坚决防范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六、压实管理责任,构建治理闭环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覆盖全流程的网络推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 律师事务所应明确律师、实习人员、非律师人员等各类主体的推广权限与行为边界,并对非律师人员的推广内容实行实质性审核,杜绝执业资质误导行为。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常态化监督抽查机制,通过技术监测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对本所网络推广行为实施全程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投诉响应与处置机制,积极配合律师协会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处理工作。
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依托日常检查、专项抽查与投诉受理等机制,持续加强对律师网络推广行为的行业指导与自律监督。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本会将严格依照行业规范予以处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处置。 希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坚守网络推广合规底线,将倡议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践行“合规为先、诚信执业”理念,确保推广内容真实严谨、推广方式规范得体,以专业审慎的态度共同营造清朗、诚信的网络环境,维护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与声誉,助力北京律师行业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