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在市律协三层报告厅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及对律师实务工作影响研讨会。专委会主任芦云及部分委员参加。会议由芦云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芦云开场介绍《消保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具体实施的细化和补充,旨在紧跟新时代消费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力求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消保条例》出台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李润叶律师分享《消保条例》修订主要亮点的理解,包括经营者责任、差异化营销、自动续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直播带货等主要内容。周波律师、秦萌律师、姚连玉律师也分别就“消费欺诈”、解除或撤销合同、经营者责任及操作性等问题进行了分享。
与会委员结合自身的实务经验,分别从经营者和消费者角度积极参与问题的讨论,并深入探讨了《消保条例》的新变化对律师工作的具体影响,同时针对律师在《消保条例》实施过程中的角色与责任,分别发表不同看法。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