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银行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市律协举办“关于营业信托纠纷若干问题研讨会”。专委会主任刘罡明及部分委员参加,会议由刘罡明主持。
刘罡明首先强调了本次研讨会旨在落实专委会既定工作计划,推进律师交流平台建设,提升本领域的律师专业水平,争取形成务实可行的学术研究成果,为国家防范金融风险做贡献。
分享环节,副主任王延玲围绕“营业信托纠纷实务问题”,就完善信托财产隔离功能、集合信托中保管银行的赔偿责任、结构化信托中的优先级投资人以及资管计划作为信托合同委托人的情况下,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信托公司、信托受益权质押、信托受益权持有人作为该信托公司债务人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可否主张与信托受益的支付义务进行债务抵销、信托保障基金的权属及使用条件等诸多议题,进行了详尽讲解和分析。
研讨内容丰富、实务性强、参与度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专委会将继续秉承服务宗旨,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不断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为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