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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9时58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7月21日,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邀请业内专家举办了《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研讨会,会议由副主任曹旭升、盖铁猛共同主持。

来自矿业法治专家80余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充分研讨,与会专家就《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体例调整、立法定位、矿业权性质、出让与登记关系、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储量管理、储备和应急制度、补偿原则、续期、压覆矿、绿色矿山建设、设立地质师制度、第三方中介机构作用与惩处、完善矿业权出让、规范勘查开采活动、加强矿区生态修复、非法勘查开采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

本专委会拟将书面研讨成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

能源研讨会2.jpg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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