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委)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研讨会。公司委主任张秀华、副主任唐青林、赵松梅、罗联军、杜云峰、王辉、齐彦伟、原森泰及部分委员参加了研讨。研讨会由赵松梅主持。
会上唐青林、罗联军、律师吴圣奎和景海竞分别以《<公司法>最新修订草案之夯实股东出资的分析与建议》《公司法修订借鉴影子董事制度规制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的探讨与建议》《从理性务实原则看<公司法>修订》《<公司法>“三审稿”中公司治理部分的修改意见》为题依次进行了分享,内容包括完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股东失权制度;法律董事、事实董事、影子董事等英国法方面的判断标准、立法修改建议等内容;股东失权、减资、股权转让、董事责任;监事与审计委员会的制度差异、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增设职工董事的相关问题等内容。
在研讨环节中,与会委员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对《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中的新制度、新规定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从律师实务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张秀华进行了总结发言,要求委员继续关注公司法的修改进程,深入研讨相关修改条款的理论及适用,准确理解公司法修改的精髓,充分发挥好委员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