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经济已逐渐成为引领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同时,强制“二选一”、进行“大数据杀熟”、开展“扼杀式并购”……在平台经济之下,个别平台拥有大量数据资产,累积巨量用户,有可能产生垄断行为。今年,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皮剑龙律师关注到了这一问题,“平台经济创新和繁荣,更需要有效的竞争机制和公平的竞争秩序。”皮剑龙表示,平台经济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全面建设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机制,是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壮大的有利保障。为此,他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的。
当前,多个部门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范,但缺乏国家层面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工作指引,因此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仍然缺乏统一性。对此,皮剑龙建议,加快制定国家层面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工作指引。同时,建立国家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标准体系。一方面,企业通过标准体系认证,有利于弥补现有管理方式的不足,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为企业形象加分。另一方面,标准体系的构建,有助于行政机关降低执法成本,推动反垄断执法从威慑走向指引,更好发挥第三方评估的社会力量,提高全行业乃至整个市场竞争合规管理水平。

由于平台企业对自身经营是否存在垄断法律风险以及自我识别存在知识和法律的双向不足,并且平台经济企业一旦涉及可能损害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其自身也会因此而受到行政、司法机关处罚。因此,皮剑龙建议从国家层面构建完善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及时、快速、精准为平台经济领域提供反垄断公共服务,让平台经济能够获得有效及时的指导。
为保障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是关键。这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专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或将反垄断内容融入已有的规章制度中,确定内部合规管理办法,明确合规管理要求和流程,指导企业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人才建设。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至关重要。平台经济反垄断需要跨学科、跨领域的深度合作,需要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算法等多方面人才,这也对合规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强要求。
“作为一名律师和工会界别的政协委员,践行责任担当就是发挥专业和界别优势,建言产业发展,关注职工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产业工人的权益保障和产业发展问题,在皮剑龙的提案里一直占据重要位置。今年,皮剑龙就尽快修改劳动法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专章规定,以及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机制提交了两份职工权益保障类提案。在《关于尽快修改劳动法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专章规定的提案》中,建议尽快修改我国劳动法,补齐劳动立法短板,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专章规定,将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作为特定职业类型,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在劳动关系上,劳动法要明确:新业态用工属于新型劳动关系。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权益保障上,劳动法要赋予新业态劳动者在平等就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基本劳动权利。
此外,皮剑龙还就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法治保障、构建认罪认罚检律协商制度、完善法治保障助推“双减”政策落地生根、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法治构建、加快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立法、引导青少年网络亚文化健康发展、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出行服务供给,以及提升农民组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等法治建设、社会发展方面的主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