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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婚姻家庭案件律师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5时12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婚姻家庭案件律师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6月4日(星期五)至6月6日(星期日),共2天。6月4日下午12:30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时间:6月4日14时至17时  

  题目:法官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分析  

  主讲人:杨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2.时间:6月5日9时至10时  

  题目:涉外民事诉讼委托手续办理律师实务  

  主讲人:孙士江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委员

  3.时间:6月5日10时至11时  

  题目: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涉保险分割律师实务  

  主讲人:王秀全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委员

  4.时间:6月5日11时至12时  

  题目:家事案件执行律师实务  

  主讲人:季凤建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

  5.时间:6月5日14时至15时  

  题目: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涉股权分割律师实务  

  主讲人:耿丽丽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委员

  6.时间:6月5日15时至16时  

  题目:“因宅基地腾退安置引发分家析产案件”律师实务  

  主讲人:罗艳杰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副秘书长

  7.时间:6月5日16时至17时  

  题目:婚内一方赠与婚外异性财产判决方向的法律探讨  

  主讲人:张丽珍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委员

  8.时间:6月6日9时至10时  

  题目: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视角下涉未成年人家事与监护案件司法实务 

  主讲人:张雪梅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副主任

  9.时间:6月6日10时至11时  

  题目:民法典背景下的遗嘱律师实务  

  主讲人:尹红志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副主任

  10.时间:6月6日11时至12时

  题目:婚姻家事案件调解技巧律师实务

  主讲人:付鹏博  婚姻与家庭专委会秘书长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代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使用健康宝等方式进行状态验证后方可参加培训。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如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辽宁省营口市),须提供三日内核算检测报告。

  6.根据北京市要求,培训中心将不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具,请各位律师自行携带好个人洗漱用品。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未报名律师请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6月4日下午14:0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谢绝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6月4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15,集合地点:首府大厦北门外(安德路上)。发车时间:中午12:30。

  6月6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3:0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发车时间:下午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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