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正文
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市老龄协会召开《民法典》与老年人维权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时02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刘卫东副会长讲话
图为李亚光副处长讲话
图为沈腾主任做主题发言
图为尹政伟处长做主题发言
图为陈洪忠主任做主题发言
图为各方代表发言

  初冬暖阳万物藏,岁月沉香悦时光。2020年11月10日,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市老龄协会共同召开《民法典》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交流座谈会。市老龄协会权益保护处处长尹政伟,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亚光,权益保护处研究员刘静、主任科员曾敏;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副秘书长李凯,宣传联络与表彰工作委员会主任沈腾、副主任李学辉,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陈洪忠,宣联委委员,律师代表、社工组织代表及老年人代表共30人参加了座谈。会议由宣联委秘书长陆阳主持。  
  刘卫东副会长和李亚光副处长分别代表双方协会致辞。刘卫东副会长表示现在全国都在学习《民法典》,掀起知法用法的高潮,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结合《民法典》具体内容,市律师协会和市老龄协会共同举办此次活动进行深入交流,必将产生更多地思想碰撞、更好地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同时推动两家协会在老年人工作上共同发展。李亚光副处长谈到2019年底北京户籍60岁以上的老年人367.7万,老龄化不断加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希望通过两个协会交流加强宣传合作,加大老年人普法宣传,尝试通过成立相关老年人法律协会等形式,更好地合作共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观看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宣传片,了解近年来北京律师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在助力抗击疫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担当和作为。
  主题发言环节,市律协宣联委沈腾主任以《民法典时代,全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题,主要从《民法典》7编1260条中精心梳理总结出失能老人监护、住宅用地使用权续签、遗产继承问题等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20个亮点进行了通俗易懂讲解和说明,使《民法典》在真正实施过程中能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老龄协会尹政伟处长以《民法典时代,全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题,简要介绍了老龄委和老龄协会的工作职能,阐述了目前国家给予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政策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情况等。市律协老龄研究会陈洪忠主任以《老年人权益保障难点及律师服务破解之路》为题,聚焦养老机构、居家养老、老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分析和阐述了老年人权益保护难点及律师如何参与法律服务工作。
  各方代表交流环节,老年人代表、律师代表及社工组织代表从各自的职业及经历出发,围绕《民法典》就“老年人权益保障”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交流和分享。律师代表宣联委副主任李学辉表示,我国的法律特别是《民法典》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做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但现实中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真正将其落实。副秘书长何东闵表示可以通过公益诉讼途径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问题。焦志勇律师提出应对标十四五规划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规划等方面专家建议。王竹青律师聚焦《民法典》33条意定监护制度谈了专业观点。社工组织代表北京睦友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李璐龄介绍了“双师”—社会工作者联合律师进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服务工作情况。老年人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他们了解很多老年人权益保护专业知识和政策,认识很多专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受益匪浅。
  最后,李凯副秘书长做总结发言。她表示市律协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依托专业律师队伍开通公益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到广大市民欢迎。老年人是国家的财富,因此协会更加关注和关爱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此次座谈会召开非常有意义,通过协会间联手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老年人,能及时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为老年人筑起法律屏障,确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市律协成为老年人值得信任的“法律港湾”。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市律协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持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让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
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京ICP备15012445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