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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自付费保障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5时02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律师执业风险,北京市律师协会自2001年起,每年均与保险公司签署《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为在京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提供执业保障。
  为了给会员提供多层次的服务,针对部分律师事务所提出由协会统一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足的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经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协商,决定为有需求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自付费保障服务。保险公司可以为有需求的律师事务所单独设计投保方案,保费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律师事务所如发生保险事故,赔偿金首先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统一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支付,不足部分在律师事务所自付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支付。对于有投保需求的会员单位,可直接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联系,由其设计满足会员个性化需求的保险方案。

  联系人: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王国明、邹琼
  联系方式:15010868932、18611672395
  邮箱:wangguoming@ecaic.com、zouqiong@eca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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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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