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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民法专业委员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修订立法线上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1时24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0年8月2日上午,北京律协民法专业委员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修订立法线上研讨会。会议由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主持,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树伟、安翔,副秘书长易燕;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副主任魏镇胜、施长龙,秘书长曹永慧,副秘书长张军及部分委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修订意见数十项,内容主要聚焦在社会资金助力路轨建设、铁路运输企业责任、人身及货损赔偿原则、列车晚点或延误如何处理等多个方面。大家认为,本次立法修订应当注意与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其他生效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在铁路运输赔偿案件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应适用国家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在旅客票价、货物运价方面应当考虑老百姓和企业负担。



  民法专业委员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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