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正文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5时01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自6月11日新发地批发市场发生聚集性疫情以来,北京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58例,当前首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处于紧要关头,全市已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级别,我们必须进一步紧急动员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部署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为筑牢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网,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漫延,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
  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思想和形势教育,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松劲、懈怠、侥幸等心理;深刻认识首都律师行业做好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防控工作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是重大考验也是重大机遇,做到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律师队伍安全防控。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教育引导律师(包括行政人员),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控部署,全面认真加强疫情防控,积极配合做好统计、排查、溯源、流调、检测等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首都律师队伍的安全稳定。
  2.加强人员排查防控。要根据公布的确诊病例居住小区、就诊医院和活动轨迹,对本区、本所律师(包括行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人员向所居住社区、律师协会报告,按属地要求到医疗卫生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按要求立即居家观察并督促其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疫义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认真遵守管控措施。按要求落实测温、查证、验码、登记等措施进入社区或办公区。中高风险街乡、新发地市场相关人员禁止离京。律师要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批。
  4.加强核酸检测。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过新发地、玉泉东、天陶红莲市场等重点区域人员及密接者要主动检测。接到疾控部门电话排查的,要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积极配合相关排查工作。
  5.加强办公场所防控。律师事务所要做好体温检测、日常通风消毒和健康宝“绿码”查验。根据防控要求下调到岗率,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引导社会公众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6.减少现场聚集活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减少现场会议、活动,尽量召开视频会议。
  7.加强个人防护。严格做好自我防护,遵守日常防疫指引,非必要不聚餐聚会聚集,减少到农贸市场、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护。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报告情况。
  三、优化会员服务工作措施
  1.为会员提供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服务。为方便广大律师因办理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核酸检测需要,最大限度地保障会员健康和服务,在本市公布的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98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基础上,经市律师协会联络,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康国宾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卫生技术发展服务中心门诊部、北京松乔门诊部等4家体检机构可以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渠道,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有需要,可与相关体检机构联系(具体内容附后)。
  2.加快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进度。积极配合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应快尽快、应过尽过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年度检查考核绿色通道,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通过年度考核;协调任务重的区,优化年度检查考核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年度检查考核对律师执业的影响。
  3.加强办事现场疫情防控服务。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查验北京健康宝、登记人员信息、严格控制人数和保持安全距离,加大消毒通风频次和范围,提高办事质效,减少在办事人员在大厅的停留时间,确保办事人员健康、安全。
  4.认真做好材料接收邮寄工作。尽量减少疫情防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申请事项和相关业务的影响。加强电话接听服务,对来电及时响应、耐心倾听、及时答复;对邮寄到律师协会的材料,及时接收、及时消杀、及时查验、及时登记;对申请会员互助金、律师代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备案等,及时登记;对需要邮寄的材料、证书、证明,及时核对地址、及时邮寄。
  5.进一步优化律师业务智能工作平台。广泛听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律师业务智能工作平台,最大程度地满足律师进行诉讼案件及非诉项目中全流程管理、协同办公、任务管理、时间管理等需求,帮助律师快捷高效地在平台开展工作。
  四、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要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市律师协会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服务责任。加强对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及时组织律师服务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出台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帮助解决律师行业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共性问题;加强对会员的管理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两不误;及时宣传疫情防控中好的做法和典型。
  3.各区律师协会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会同区司法局加强对本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时组织优秀律师服务区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收集和反映疫情对律师行业的影响;帮助解决律师行业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及时报告本区律师行业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情况。
  4.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具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从严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本所律师、实习律师和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关爱,及时掌握人员情况。对本所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区律师协会报告。
  5.广大律师要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参与、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措施的落实。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遵守日常防疫指引;坚持“非必要不出京”,严格做好自我和家庭的防疫防护;遇有紧急、特殊情况,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渠道的体检机构.docx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
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京ICP备15012445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