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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申请律师执业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9时56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申请律师执业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取消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改为出具承诺书
  取消《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改为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出具《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对相关表格作出调整
  市律师协会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相应内容已作调整,供申请人使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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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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