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结束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至29日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全市120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228名律师代表和39名特邀代表参加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并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9日上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出席大会闭幕式并作重要讲话。王安顺书记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向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理事和监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七届律协会长、副会长、总监事、理事和监事在任期内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王安顺书记说,近年来,首都律师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在参与奥运筹备、成立奥运志愿团服务奥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王安顺书记强调,广大律师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在构建平安北京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要紧紧围绕首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出席闭幕式的还有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司法部律公司司长杜国兴。闭幕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与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对首都律师行业关怀备至
    3月27日上午8时30分,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楚国清、市委社会工委副主任陈建领、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江、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百灵、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王士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孙燕红、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学法和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赵国均应邀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开幕式还邀请了北京律协前任领导崔虎、孙常立、孙在雍、周纳新和武晓骥出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局、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公证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向大会发来贺信,并赠送了花篮。
    开幕式由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主持。会议首先由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致开幕词,他代表全体北京律师对莅临大会的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北京市律师协会和首都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致辞中对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于宁会长说:“北京市律师事业的发展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他希望各位代表不辜负一万八千名北京律师的重托,“以本次律师代表大会为契机,努力开创北京市律师工作新局面,继续争当全国的排头兵。”最后,他预祝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成功。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代表市司法局对大会的隆重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第七届律协的各位会长、总监事以及理事、监事、代表,并通过各位代表向全市广大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吴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第七届市律师协会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并对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几点意见:一、全面把握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二、适应新要求,积极主动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要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律师执业的重要职责,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律师执业的根本价值追求,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三、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切实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要完善律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要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律师协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组织体系,要主动联系会员和服务会员,要更加关注会员的生存发展问题,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作了《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总监事赵小鲁作了《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副会长彭雪峰作了《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七届律协会长李大进所作的《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长达15000余字,总结了七届理事会的11项重要工作,也坦陈七届理事会的几点遗憾和不足,并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针对北京地域特点制定首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服务能力、加强和改进行业宣传工作、加强对律师参与全国各地重大案件代理工作的指导和协助、关注并尽量减少经济衰退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在报告结尾处,他对全体代表语重心长地说:“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回首四年走过的路程,有心得也有遗憾,展望未来的发展,有信心更有责任。本届理事会的工作已经结束,但北京律师事业的发展、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之路将仍然继续前行。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团结带领全市律师求真务实、发奋图强、改革创新、继往开来,稳步推进北京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我们的更大贡献!”全场代表对历时一个多小时的理事会报告报以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充分表达了对七届理事会工作成绩的肯定。 会议代表对《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2005年3月七届理事会产生以来,认真履行了《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全市律师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及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的实施,大力加强了首都律师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品牌建设和基础建设,圆满完成了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一致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张学兵律师当选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赵小鲁律师当选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八届律协理事会聘任李冰如为秘书长。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网站专题

目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名单(图片)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名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名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大会会场及代表合影(图片)
-与会领导及嘉宾(图片)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大会听取并通过《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图片)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主席团会议(图片)
-分组讨论会(图片)
-分组讨论汇报会(图片)
-大会通过《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选举办法》等4个选举办法及监票人名单(图片)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选举办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选举办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选举办法
-选举理事、监事(图片)
-选举会长(图片)
-选举副会长(图片)
-选举监事长及聘任秘书长(图片)
-代表风采(图片)
-秘书处会务工作(图片)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名单(图片)

张学兵会长
              
张小炜副会长                     姜俊禄副会长                       王隽副会长

              
  白涛副会长                      巩沙副会长                      周塞军副会长

赵小鲁监事长

李冰如秘书长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名单(4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建生          于  君          马慧娟(女)      王卫东          王立华
王  隽          王雪华          付学军          付建东          付朝晖
左增信          白  涛(女)      皮剑龙          任丽颖(女)      刘子华
刘光超          巩  沙          许  涛(女)      许智慧(女)      吴晓刚
张卫华          张小炜          张凤成          张学兵          张  巍(女)
李贵方          李晓斌          李海彦          李海珠(女)      杨  光
杨矿生          杨晓虹(女)      周塞军          庞正中          金莲淑(女)
姜俊禄          徐  猛          贾  军          郭  珊(女)      高子程
梁人华          阎建国          董  刚          谢炳光          韩德晶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名单(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冬梅(女)      王玉梅(女)      司义夏          孙  为          邢冬梅(女)
张青松          张莉萍(女)      李金全          杨卫平(女)      邱宝昌
姜山赫          赵小鲁          徐  蓬(女)      柴志伟          韩铁男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228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凯          丁建生          于云斌          于  君          于国宁
于哮峰          于晶珠(女)    马传贞(女)    马志刚          马林江
马晓刚          马维国          马慧娟(女)    王卫东          王冬梅(女)
王占新          王永利          王玉梅(女)    王立华          王仲伟
王安心          王宏伟          王志强          王良钢          王  芳(女)
王  杰          王郁生          王  峥          王振勇          王  隽
王清友          王雪华          王惠红(女)    王毅伟(女)    付世德
付学军          付建东          付朝晖          代洪强          卢子明
司义夏          左增信          白丽萍(女)    白  涛(女)    皮剑龙
乔  刚          任向东          任丽颖(女)    刘子华          刘小英(女)
刘玉明          刘光超          刘延岭          刘建柱          刘  玥
刘  悦          刘晓波          刘  凝          孙广亮          孙  为
孙  伟          孙红延(女)    孙明炯          孙  勇          孙晓洋(女)
孙  斌          巩  沙          朱振武          毕文胜          池英花(女)
祁文举          许军利          许  涛(女)    许智慧(女)    邢冬梅(女)
余  尘          余昌明          佟  英(女)    吴建平          吴  革
吴晓刚          宋彦禄          张万水          张卫华          张小炜
张为民          张为华          张凤成          张  伟(女)    张廷智
张丽霞(女)    张利国          张学兵          张  弢          张金澎
张青松          张俊庭          张洪涛          张桂杰(女)    张莉萍(女)
张起淮          张雪梅(女)    张朝栋          张  琦          张  颖(女)
张  旗          张  巍(女)    李大进          李玉清          李丽丽(女)
李肖霖          李法宝          李金全          李洪积          李荣法
李贵方          李  健          李晓斌          李海彦          李海珠(女)
李继泉          李鹏飞          杜亚平(女)    杜慧力          杨卫平(女)
杨月臣          杨  乐          杨玉熹          杨  光          杨矿生
杨  勇          杨晓虹(女)    杨培胜          肖  军          苌宏亮
连  艳(女)    邱宝昌          陆军杰          陈  文          陈东辉
陈国利          陈建民          陈旺新          陈  俊          陈惊天
周  胜          周塞军          孟  冰          岳运生          巫肖南
庞正中          林根祥          经德才          罗文志          苗  谦
郑爱利(女)    郑雪倩(女)    金莲淑(女)    金  铮(女)    青  松
姜山赫          姜  杰          姜俊禄          胡凤滨          胡永春
荣凤琴(女)    贺亦红          赵小鲁          赵天庆          赵红革
赵宏瑞          赵秀峰          赵建宇          赵剑平          赵曾海
赵  湘(女)    赵锡勇          郝春莉(女)    唐金龙          徐  猛
徐  蓬(女)    柴志伟          栾政明          贾  军          郭  光
郭彦来          郭  珊(女)    钱列阳          高子程          高志伟
高  峰          高  梅(女)    高  琳(女)    高警兵          常卫东
常  柏          康  明          康  健(女)    曹玉琦          曹  斌
梁人华          梅向荣          袭荣华(女)    阎建国          黄振中
黄  晋          黄  鹰          储  备          彭雪峰          敬云川
琚存旭          董  刚          董来超          谢冠斌          谢炳光
韩  飞          韩铁男          韩静波(女)    韩德晶          熊烈锁
熊  智          翟  钢          谭  礌          颜丙杰          颜  羽(女)
薛军福          戴钦公          戴智勇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各位代表: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于2009年2月9日开始,2009年3月16日结束。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规定,代表名额以2008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登记注册的执业律师人数为基数,按照80:1的比例确定。全市以18个区(县)为单位划分选区,各选区代表名额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按照既定比例确定,不足80名执业律师的选区,至少应有1名代表。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按照80:1的比例确定代表名额。
    本次选举,18个选区共选出代表224名;公职律师产生1名代表,公司律师产生4名代表,应产生律师代表总数229名。公示期间,1名代表书面申请退出。经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尊重本人意愿。最终产生代表228名。会议特邀代表47名,包括区县司法局领导和大会主席团成员。
    本届律协228名代表全部是专职律师,其中新代表155名,占代表总数的68%。远郊县律师代表11名,占代表总数的4.8%。公职、公司律师代表共5名,占代表总数的2.2%。中小所律师代表177名,占代表总数的77.6%,其中个人所律师代表5名,外地驻京分所律师代表3名。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性别构成
    本届代表中,男律师181人,占代表总数的79.4%;女律师47人,占代表总数的20.6%,与上届相等。
    2、年龄构成
    本届代表的平均年龄40.2岁,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6人,占代表总数的7%;36至50岁的161人,占代表总数的70.6%;51岁以上的51人,占代表总数的22.4%。
    3、民族构成
    本届代表中,汉族206人,占代表总数的90.4% ;少数民族22人,占代表总数的9.6%。
    4、党派构成
    本届代表中,中共党员136人,占代表总数的59.6%;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30人,占代表总数的13.2%(上届为7.6%);群众62人,占代表总数的27.2% 。
    5、学历构成
    本届代表中,具有大专学历的7人,占代表总数的3.1%;具有本科学历的90人,占代表总数的39.5% ;具有硕士学位的108人,占代表总数的47.3%;具有博士学位的23人,占代表总数的10.1%(上届为5.8%)。
    6、执业年限构成
    本届代表的平均执业年限为14.5年,其中执业5年以下的17人,占代表总数的7.5%;执业6至10年的40人,占代表总数的17.5%;执业11至20年的139人,占代表总数的61%;执业21年以上的32人,占代表总数的14% 。
    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当选的228名代表符合《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规定的代表条件和代表选举程序,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报告,请大会审议。
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大会会场及代表合影(图片)


图为大会现场


图为全体与会代表大合影




与会领导及嘉宾(图片)

                          

图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在闭幕式上讲话

        
图为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在开幕式上致词                图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在开幕式上致词

       
图为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主持开幕式                图为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签名簿上签字

       
图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在签名簿上签字                图为司法部律公司司长杜国兴在签名簿上签字

  
图为吴玉华局长向王安顺书记介绍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  

       
图为张学兵会长向出席闭幕式的各级领导介绍北京律师业发展情况(左)
图为王安顺书记步入会场(右)

       
图为在开幕式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嘉宾                    图为在闭幕式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嘉宾

       
图为律协老领导孙常立、周纳新与特邀代表交谈(左)        
图为第三届北京律协会长孙在雍和第四届、五届北京律协会长武晓骥在开幕式现场(右)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北京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以及理事、监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第七届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总监事以及理事、监事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感谢!
    近年来,首都律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筹办奥运过程中,首都律师以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奉献精神,通过组建立法咨询顾问团、参与起草奥运相关法律文件、成立奥运志愿团等方式,在奥运市场开发、场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赛事服务等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首都律师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首都广大律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都律师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这是由我国宪法法律和国情所决定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首先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必须旗帜鲜明地同各种干扰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律服务实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法律思想、法学理论的渗透和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以西方法治模式评价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思维和论调,旗帜鲜明地纠正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错误倾向,以实际行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把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放在开展工作、办理案件的首位,把执行法律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统一起来,把实现职业追求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紧密联系起来,真正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要紧紧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建设“平安北京”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政法工作的一条主线,是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特别是面对今年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峻考验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推进“平安北京”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最近,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对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首都广大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专业优势和角色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平安北京”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自觉担负起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主动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使命,为建设“平安北京”贡献智慧和力量。要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促进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渠道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要依法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下,积极参与信访相关工作,通过释法析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为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发挥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党和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疏导群众,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要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打着“维权”旗号插手人民内部矛盾、煽动滋事、进行捣乱破坏等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三、要紧紧围绕首都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价值所在。作为首都律师,一定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把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增强法律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说,服务首都科学发展就是要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要自觉主动地为各级政府提供律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法顾问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特别是当前,要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现实需求,努力做好金融、商贸、房地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为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对律师队伍提出了“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这十六字要求,是党和人民对律师队伍的殷切期盼,也是新时期首都律师立身、执业的基本准绳。希望广大律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党的最新理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紧密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对法律业务的新要求,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的统一,恪守诚信、严守执业纪律,始终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律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提高服务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能力,切实维护好广大律师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律师事业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宝贵的北京奥运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首都律师事业的新局面,努力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在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2009年3月27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隆重举行,这是全市广大律师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一次盛会。会议将审议一系列文件,选出新一届律师协会,必将对北京律师事业的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首先,我代表市司法局对大会的隆重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市广大律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还要向出席今天大会的有关部门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005年以来,在市、各区(县)司法局的依法监督、指导下,第七届市律师协会团结带领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首都律师事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形成亮点纷呈的良好态势:律师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万人拥有律师数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业务收入和上缴税款年均增幅达到两位数;律师服务领域更加全面、深入,基本覆盖各类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延庆县为突破口的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去年积极参与北京奥运会,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贡献了行业智慧和力量;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法信访工作,解决以物业管理纠纷为重点的涉及群众权益问题;律师行业参与公益事业的广度、力度进一步扩大,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捐款近1500万元;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落实;“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律师协会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工作的水平明显提高,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在部分区建立了律师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行业互助体系;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成效显著,律师文化建设活动蓬勃开展。这里我代表市司法局向第七届律协的各位会长、总监事以及理事、监事、代表,并通过他们向全市广大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关心支持律师事业发展的各有关部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市委的要求,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要全面把握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律师工作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概括了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基本要求:律师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律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讲话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律师工作的责任使命和时代要求。
    目前,北京的律师工作有如下特点:
    (一)律师业处在快速发展期。从2005年至2008年,在律师数量上,由11373人发展到18635人,增长63.85%;由占全国律师人数的9%发展到13%;由占全市人口的0.07%发展到0.11%。在律师事务所数量上,由865家发展到1211家,增长40%,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由774家到1067家,增长37.9%,个人律师事务所由23家发展到79家,增长243.5%。
    (二)“两结合”管理体制处在完善期。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有效机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以及街乡司法所管理、联系律师行业的制度、措施和办法需要不断改进,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制需要建立和完善。依照《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协会的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规范、理顺,律师协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会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秘书处执行协会决策的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服务质量的社会需求处在上升期。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期待的提高,社会对律师队伍的诚信水平、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作风、服务规范、服务效率等方面都要加强。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处在分化整合期。在行业内部,律师服务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律师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的同时,行业内部不断变化。一部分律所、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面临着业务少、生存能力脆弱的问题;一些律师、律师事务所则发展较快,希望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扩大社会参与。
    我们必须要按照中央要求,科学审视、准确把握当前北京律师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加强党建,及时把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指导,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由一般指导向深层次和分类指导转变,由重视业务能力提高向加强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建设转变,由偏重行业自律管理向加强行业管理与会员服务并重转变。
    在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律师业要加强基础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方针就是加强建设,不断的推进首都律师行业健康、协调、稳定的发展。
    二、适应新要求,积极主动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北京律师行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要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律师执业的重要职责。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要紧紧围绕中央出台的钢铁等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主动加强与相关领域、相关产业企业的沟通,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改进和丰富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为金融产品创新、交易、投融资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要积极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重点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措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律师执业的根本价值追求。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平安北京”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活动。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协助政府部门从决策阶段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在各区(县)的组织下,切实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状况和特点,积极主动出击,着力化解一批可能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组建律师调解团,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主导的信访工作,协助做好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防止出现恶性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突发或重特大事件应急法律预案。要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激励机制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对长期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的奖励或保障。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法律素质。
    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落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办理更多的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以满足基本法律需求为重点,继续加强延庆县、密云县等远郊区(县)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资金、智力等形式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要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室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网一线”等服务平台发挥更大作用。要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努力扩大服务面,让更多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在发展经济、促进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服务和管理,依靠广大律师的聪明才智,解决好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
    三、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律师队伍建设总的目标要求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是队伍建设的根本。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全体律师必须树立和坚持这个政治观念。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广大律师要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风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做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要切实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市律师协会党委要积极探索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治核心和决策引领作用的新路子。要在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指导上构建新机制,尽快完善三级党建组织体系。围绕“把好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培训、律师执业申请、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律师跨省市跨行业调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执业活动考核”等重要关口,建立“五位一体”的律师党员流动管理机制,真正使律师党员流动管理与律师的流动管理全面结合,实习、执业、调动、年度考核各个环节全程衔接,跨省市、跨区县、跨行业流动全方位覆盖。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和律师行业管理中。
    要完善律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要制定律师行业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执业准入条件,包括律师执业条件和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对于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也要加强准入审查、日常管理和考核。要推动、推行劳动合同制在律师行业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要研究探索律师评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政策引导。
    要加强律师文化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用爱国主义、集体观念、志愿精神、公益意识等基本价值观念、塑造律师队伍的精神世界,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的律师文化,努力培育和形成首都律师执业精神。
    要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律师诚信水平事关行业的形象和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诚信管理,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律师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律师协会工作
    新一届律师协会肩负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使命,肩负着改革发展创新的繁重任务,也肩负着全市律师的殷切期望。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使命,按照党的要求,围绕影响行业发展、律师普遍关心的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组织体系。要着力完善律师协会组织体系,按照执业律师的数量,分别成立区(县)律师协会或律师服务中心,进一步拓宽会员表达意愿的渠道、搭建更多的律师参与行业事务、发挥作用的平台,更好满足广大律师对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和会员服务的要求,适应区(县)层面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配置。要加强理事会、监事会、会长会议的建设,依照章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定位,完善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建设,提高议事水平、研究水平、服务水平。
    要主动联系会员和服务会员。要树立为广大会员服务的意识,以行业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为重。要经常性地走到普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中间,真心结交朋友,虚心听取意见,公心对待律师的呼声和需求。要坚持民主议事、科学决策,进一步研究解决律师会费等行业重大问题。
    要更加关注会员的生存发展问题。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行业引导,形成比较完善的行业保障体系与制度。要高度关注和积极扶持“弱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年轻律师、老律师、郊区律师和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生存问题。要积极推进律师参政议政。支持和鼓励优秀律师参与政府决策、社会监督,支持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
    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正确处理社会公共利益与律师行业利益的关系、政府宏观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服务会员与行业管理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要提高管理能力。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与有关部门合作,学会与媒体沟通。要加强秘书处的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这次大会是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齐心协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让我们在司法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忠于使命,团结协作,创造首都律师事业更加灿烂的明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大会听取并通过《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图片)

图为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作《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图为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总监事赵小鲁作《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左)
图为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作《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右)

图为全体代表表决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七届理事会自2005年3月底开始,任期现已届满。我受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的委托,就本届任期内的工作向代表大会作出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本届任期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5年以来,北京律师行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业务数量、业务收入及纳税额稳步上升,律师事务所整合速度加快,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拥有律师事务所1211家,执业律师18635名,分别比2004年底增长了56%和99%;有60家外地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开办分所;另有99家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开设了办事机构。北京律师事务所在全国40余个城市开设分支机构179家,在近1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余个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合作机构。2005年至2008年四年间,全市国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共承办诉讼案件339106件,非诉讼案件266914件,法律援助案件38487件,营业收入达272.4亿元,上缴税收超过35.3亿元。
     本届的四年间,正值北京律师队伍高速发展的一个新时期,北京地区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比例接近或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行业总收入在全市GDP的所占份额以及为社会贡献的税收逐年提高,并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北京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体现出的越来越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充分的肯定和广泛的好评。这是我们行业的骄傲,是我们每一位执业律师的骄傲,也是本届北京律协的骄傲。
     2005年3月本届理事会产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司法部、全国律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认真履行《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全市律师以党的路线方针为指针,以《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及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的实施,大力加强首都律师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品牌建设和基础建设,圆满完成了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立足创新体制和机制上,本届取消了常务理事会的设置,确立了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三级议事决策机构,大大提高了决策效率;圆满完成了凝聚着两届律协心血的协会第三部章程的制订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协会管理行为、完善协会组织架构、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效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保障会员合法执业权益为重点,在律师法的修订及落实进程中代表北京律师行业发出了重要的声音;以帮助会员提高执业能力、拓展业务领域为目标,改革并加强了全行业的业务指引、业务研讨交流以及业务培训工作;以强化协会服务功能为宗旨,组建了13个专门委员会和53个专业委员会,在会员人数激增、需求更趋多样化以及行业内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各项会员服务工作。
     2005年以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先后召开了92次会长会议、19次理事会议及5次代表大会,制定并发布行业规范15个;分别接待了13个省市律协、司法厅(局)、41家国外及境外律师团体的来访;编发工作简报200余期,编辑会刊《北京律师》24期,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刊发宣传稿件2400余件,举办新闻通报会5次;组织会员体检4(年)次,参检律师总人数达30555人次,组织文体活动1200次,参与会员达16560人次;为38名患病或病故的律师发放律师互助金78万元,为5家律师事务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协会统一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金548万元,为8位律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协会统一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100万元;调处会员执业纠纷70余件。举办律师大培训55次,小型培训9次,参加培训的律师共计69010人次;组织专业研讨活动373次,参加活动的律师共计35154人次,为会员发放业务学习资料84.48万册,选派50余名律师参加了司法部、全国律协组织的境外培训项目及其他中外合作培训项目的学习,为5名赴国外攻读学位的青年律师发放助学贷款69万元;举办实习律师培训23期,参训人员7070人。受理各类投诉1320件,正式立案审理1044件,已审结901件,其中680件经协会纪律委员会审查、向投诉人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而予以撤案或认定投诉不成立,占已审结案件的75%,维护了绝大多数会员的合法权益,消除了社会公众对律师执业行为及职业功能的种种误解;同时,对221件确有违纪违规事实的案件做出了严肃处理,其中对 178家律师事务所(所次)和187名律师(人次)作出了纪律处分。组织、协调会员各类维权申请73件,特别是在北京律师被陕西省靖边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天津市被法院法官欧打等有重大影响的跨省维权案件中,协会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派人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有理、有力、有节地维护了北京律师的行业形象,也依法维护了涉案会员的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
    二、本届任期工作的重要事项
    (一)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全方位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北京律师作为首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进程中肩负着神圣的职责和使命。为了引领和带动广大律师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全方位参与和谐社会建设,2006年2月,协会制定并经七届二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首都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全行业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协会组织和推动全市律师本着息访息诉原则积极介入各类群访群诉案件和人民调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225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000余名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400余名律师正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访接待工作,每年为接访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建议两百余条,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数千人次,有效地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2007年3月,根据司法部和市司法局的安排,协会抽调5位资深律师参与了国务院信访局集中审核分析重信重访典型案例的工作,各位律师以精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起草的《重信重访案件的问题与对策》分别被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部门采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同志做出了重要批示。同年6月,接受市委政法委维稳办的委托,协会又组织律师参与了本市14件重大缠访缠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律师在息访息讼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与此同时,协会积极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以满足基层组织和普通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2005年,协会与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合作开办了96156社区律师热线,并正式组建了社区服务律师志愿团,首期招募志愿律师100名,通过96156热线、网络在线以及普法授课等形式向全市2400余个社区的居民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律师事务所800余家,参与律师6300余人;直接参与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120余家,律师达1100余人,涉及村镇1365个;直接参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216家,律师近800人,办理个案3459件,通过诉讼、仲裁和调解帮助农民工获得支持3206万元,涉及农民工达5345人次。在过去的四年中,北京律师为首都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服务奥运北京律师专业形象全面展示
     本届期间正值北京奥运筹备及举办的关键时期,为了在这举世瞩目的时刻充分展示北京律师的专业素质和奉献精神,协会专门成立了由相关30个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的“奥运与城市管理立法咨询顾问团”,2005年以来,接受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先后组织相关11个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奥运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讨论稿)以及清除小广告、违法停车非现场处理、拆除违法建筑、保护性救助、流浪乞讨等九大疑难问题逐条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完成了《外国运动员和外国观众在中国停留期间法律指南》的起草工作。奥运会开幕前夕,协会组建了由70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北京律师奥运赛前志愿团和由25名专业委员会骨干律师组成的北京律协奥运法律服务机动小组,3名北京律师被奥组委选为奥运火炬手。赛会期间,协会招募34位律师组成了绿色家园媒体村语言中心律师志愿团,先后为93个国家和地区的427个媒体机构的约6000名注册记者提供服务约16000人次;应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要求,协会成立了由16位北京律师组成的体育仲裁志愿律师团,用自己熟练的外语和法律专长为各国奥委会和运动员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应奥组委法律部的邀请,11位北京律师当选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隶属赛时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及权益保障和查处侵权流动团队,他们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协助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开展权益保障和查处侵权的工作,处置侵权和隐性市场行为,认定国际奥委会发现和受理的侵权、违规行为,协调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和当即制止。与此同时,更多的北京律师在奥运期间通过进农村、进社区、参与息访息讼等工作,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中国人实现百年梦想的时刻,我们有幸参与奥运是无比光荣的。特别是2007年10月,根据市司法局的建议,七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了关于推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决定,有效地保障了协会各项奥运服务组织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全市律师在奥运的申办、筹备、举办过程中展示出了首都律师应有的素质、形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应当载入北京奥运和北京律师的史册,这是全行业共同的精神财富。
    (三)以党建为龙头带动全市律师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大局观念
    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2005年下半年,协会党委组织全市律师行业中的4900多名党员参加了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6-2007 年,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2008年6月起,在全市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市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切实的提高。为了帮助律师及时了解首都政治经济形势,增强职业责任感,强化大局观念,协会特别邀请北京市奥组委法律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领导、国家十一五规划起草人以及中央党校教授为北京律师举办了奥运筹备情况报告、首都治安形势报告、国家经济形势报告和党建形势报告,以帮助律师及时了解首都政治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业务。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本届还加大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培训以及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力度。
     2005年底,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关系移交区(县)司法局党组织直接领导和管理。为了在新的体制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本届期间,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组织体系的设置、律协党委在行业党建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行业党组织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2008年7月24日,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5号文件”)精神,针对律师队伍中许多党员律师组织关系不在行业的现状,协会党委积极开展了律师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工作,并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中组部15号文件,尽快抓好党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对接转组织关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抽调21名党员组织专门工作组深入各区县进行检查督导。截止到2008年底,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与此同时,市局党委调整了协会党委组成人员,加强了领导力量,协会党委经过广泛调研和缜密论证,依托律管平台建立了北京律师党建信息数据库,并依托“首都律师网”开通了由图片新闻、党建动态、经验交流、先进典型等7个子栏目组成的“北京律师党建”网站,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开拓了宣传阵地。本届期间,北京还成立了第一个区县律师党委和第一个律师事务所党委,新成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02个,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政治保障作用。
    (四)贯彻落实新《律师法》进一步优化执业环境
     2008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实施,6月2日,由北京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市安全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颁布。该《规定》的制定历经半年,期间,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协会配合市司法局对当前北京律师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中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2007年底到2008年初,先后组织三批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与北京市公、检、法机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并到市公安局看守所、市监狱局天河监狱、市劳教局新安劳教所参观座谈,研究解决律师会见的具体问题;2008年4月,邀请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政法单位的负责同志给北京律师举办了四期专题讲座,介绍了首都政法工作情况以及各单位职能分工,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律师法》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同时,组织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的律师对律师在会见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征求了全体律师的意见,最终形成调研报告;5月,依据政法各部门反映的问题以及协会的调研报告,配合市司法局对2003年出台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改,经反复讨论和广泛征求公、检、法、安各单位以及律师的意见后形成了新的会签稿。新出台的规定主要对律师会见的时间和次数、参与会见的律师的人数、律师会见时是否被监听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于保障律师的会见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全国走在了前列。
     本届期间,多家政府机构和司法机关先后出台相关措施改善律师执业环境,2005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通知》,2005年7月,北京市高院出台了《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同月,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律师介入劳动教养案件聆询工作的会议纪要》;在这些文件出台的过程中,协会代表行业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采纳,为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五)新一部《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颁布实施
     2008年12月20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部《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本届理事会上任以来,承接六届律协完成的《章程》第十一稿,结合协会组织架构的调整情况以及《律师法》的修订,对《章程》草案的结构、内容、文字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和规范,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了近50余次律师代表、理事、监事、会长、不同规模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不同层面的研讨会、座谈会,并两次通过首都律师网向全行业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历经六届、七届北京律协的共同努力、先后18易其稿并有上千名会员参与贡献智慧的第三部《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成为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章程》确立了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三级议事决策层级,合理界定和划分了三级决策机构对不同事项的决策权,依据新《律师法》扩充和强化了协会职责,进一步扩大了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加大了对协会任职人员的履职监督力度。新《章程》符合目前北京律师业发展现状,同时,也将为未来北京律师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
    (六)组织推荐北京律师参政议政取得新突破
     为了进一步扩大北京律师参政议政的范围、领域和影响力,2006年起,协会充分利用北京市各区县、市及全国人大、政协换届之机,在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就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06年6月,市委领导就区县政协换届工作中注意吸收律师做出了重要批示。为了抓住机遇进一步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协会认真落实市委领导批示精神,对各区县司法局推荐优秀律师进入区县人大、政协工作给予了全力的支持,直接参与了与各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的沟通、交流以及有关区县组织的律师参政议政研讨活动。在市局、各区县局和律师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18个区县共向区县人大、政协推荐律师候选人90余名。此后,协会积极配合市司法局,通过各种途径共推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18人(次)。本届现有2位律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3位律师当选全国政协委员,7位律师当选市人大代表,8位律师当选市政协委员,12位律师当选区县人大代表,42位律师当选区县政协委员,共计有74位律师(其中6位律师身兼两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走上了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的舞台,比上届增长了1.96倍,实现了较大突破,各位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00余份。更多的北京律师运用自己的法律特长和广泛接触人民群众的职业优势活跃在参政议政的领域,传达社情民意,并对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有效监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本届期间,协会组织律师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等50余部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先后向有关部门提交修订意见107份;同时,直接参与了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制定的《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调研工作以及配套规则《北京市律师服务计时收费管理办法》的起草论证工作。协会通过这些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在立法领域集中体现律师的声音,扩大北京律师参与首都民主法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搭建了很好的平台。
    (七)行业服务体系向区县延伸和拓展
     随着2005年7月部分律师行政管理权限移交到区县司法局,协会积极探索律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两结合”管理的新模式,加强了与区县司法局的联系、沟通与配合。从2005年底开始建立了协会决策层区县调研的长效机制,为深入了解广大会员的执业困难以及实际需求创造了条件;在协会网站专门开设了“区县之声”栏目,为会员及时了解区县律师工作提供了渠道;自2006年开始,专门在协会会费预算方案中设立了“区县工作经费”的预算科目,至2008年三年的时间,共计预算资金320万元,为区、县司法局专门帮助辖区律师搭建平台、扩大影响、拓展业务提供了一定的经费支持。2007年上半年,组织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需求以及区县工作衔接的调研,在此基础上于11月份在会员较为集中的朝阳、海淀、西城设立了3个律师服务中心,律师转所、实习申请、学习资料领取等日常事项都可以在服务中心办理,服务中心的成立给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带来了切切实实的便利,推动了协会服务功能向区(县)的延伸,健全了律师协会与区(县)司法局的沟通、协调机制,从而使“两结合”管理的合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为了提高协会的执行能力,本届对秘书处工作在服务、质量、效率三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秘书处根据七届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在人员和部门上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新增工作人员7名;引入人才竞争机制,通过在秘书处内部公开竞聘的形式,产生了新副秘书长2名,并完成了9个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工作;着眼于提高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切实加强了队伍建设,发展了2名预备党员,确定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选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律协澳大利亚培训项目;加强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针对行业突发事件频发的形势,提高了应急处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为协会各项管理及服务措施的落实以及有关行业重大事件的妥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八)律师事务所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构架为行业建设夯实基础
     2008年7月1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体系标准及评估指南》经第七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本届换届之初在会长会、理事会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开展的一项夯实基础、注重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
     随着律师队伍的迅猛发展,如何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已经成为律师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体系完善、指标科学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体系,将成为衡量和促进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有效工具。为此,协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合作,认真参考了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律师协会制订的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及北京的现状,历时两年半制定完成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体系标准及评估指南。近30万字的“评价体系”共分为八大章、33个小项,包括律师事务所结构和方针、业务计划和业务拓展计划、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案件管理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以委托人为中心”、“商业管理”及“过程管理”的思路。该评价体系作为客观衡量和评价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的标杆,结束了长久以来行业选优评先标准不科学、行业不认同、社会不认可的历史,必将对我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有益的导向作用。
     适应中小所及新建所对于事务所管理指导的需求,本届专门成立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两次律师事务所管理现状问卷调查活动,委托网络公司专门设计了统一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软件,供北京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免费下载使用,成功举办了“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为律师事务所交流管理经验、探讨管理瓶颈、沟通发展信息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为了引导律师事务所积极应对2008年下半年发生的全球性金融海啸,协会适时召开了“金融海啸形势下对律师业务的影响与对策”研讨会,组织了北京律师与国外、境外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人员的座谈,分别就此次金融海啸产生的背景、发展趋势、对律师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九)“两险一金”降低北京律师执业风险
     为了缓解北京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有效化解人身意外风险,协会从2006年开始将为全体会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到预算计划中。经过协会会员事务委员会与秘书处认真比较和慎重选择,2006年6月20日,协会与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律师人身意外保险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凡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登记注册的律师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以及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进行治疗,均可从此保险中获得赔偿。此举将极大的降低律师的人身风险,同时,律师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用于商业营运的交通工具外出,也可不必自己再另行购置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两年多来,共有8位律师受益,赔付总额达100万元。至此,北京律协用“两险一金”——即律师执业责任险、律师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律师互助金为会员构筑了初步的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协会对会员执业风险的防范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根据行业纪律惩戒案件查处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如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律师因转所引发相关矛盾纠纷、律师事务所在投融资业务领域出具法律意见书不规范、实习律师管理不规范以及律师事务所妥善保管委托人代收代付款等,适时在协会网站发布了规范执业指引,以提示全体会员对频繁引起投诉的不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警惕并采取防范措施,提高执业风险防范能力,受到了会员广泛的好评。
     另外,本届还调整和新增体检项目19个,将体检时间由原来的5个月延长到9个月,并与北大英华公司达成协议,统一购置了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发放了免费查询联合会员卡,进一步完善了会员福利保障。同时,本届还就行业内关注度较高的律师养老保险中断问题、对低收入群体的帮助问题以及外地在京执业律师工作居住证办理问题组织了专项调研,并向主管部门提交了专题报告,提出了解决建议,目前,有关问题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十)全行业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爱心无限
     2008年5月,在四川省汶川县特大地震发生后,协会迅速组织全行业为地震灾区捐款,得到了广泛的响应,短短18天时间里,近700家律师事务所、11000余名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捐款总额达到1486万余元,远远超过协会组织的历次公益捐款的总额。5月21日,首笔善款435万元为灾区孩子购置“希望教室”120间,购置帐篷1000顶为灾区一千个家庭提供了临时住所。5月31日,第二笔捐款100万元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给什邡市,用于该市禾丰中心小学的教学楼建设。为了慰问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的律师,落实北京律师行业向灾区捐款项目的有关事宜,7月2日至4日,协会组织捐款律师事务所代表赴四川成都、德阳、什邡,慰问了遭受地震灾害的四川律师,与什邡市政府正式签订了705万元援助重建将由北京律师冠名的回澜镇陈家观小学的援建协议书,并为北京对口援助的什邡市律师送去了生活急需的慰问金。2008年9月,协会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
     为了弘扬和宣传北京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本届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2005年和2007年暑期期间,先后组织了两期“首都律师希望之星北京行”活动,特别邀请宁夏、陕西、安徽、河南、黑龙江、青海等6所北京律师希望小学的73名学生和老师到北京游览,并参观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及施工中的奥运会主会场;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10月,出资43万元捐建了青海省兴海县莫多村卫生院,有效解决了周边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8年2月,南方雪灾和低温冷冻灾害发生后,协会组织北京律师通过北京慈善协会向灾区捐款59.825万元。2008年,全行业捐助善款超过1500万元,北京律师用行动诠释了“大爱无疆”的真谛,充分展示了北京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巨大的行业凝聚力。
    (十一)购买协会办公大楼实现了北京律师三十年梦想
     在即将迎来北京律协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协会实现了一个多年的梦想,拥有了集办公、会议、接待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面积6222.38平方米以及40个停车位的七层独立协会会馆。自2000年9月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做出决议在协会每年的预算中开始留存购房储备金之后,五届、六届律协为此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在七届得到了具体的实现。在经过对十余座楼盘的对比、考察、反复论证,逐渐清晰了协会会馆的定位和基本需求后,初选了位于西单、德胜门和安定门的三座楼盘作为候选房源,2005年8月,两次组织七届理事对三座楼盘实地考察,9月中旬连续三天分三批组织七届律师代表和自愿参与的会员进行实地考察。为了减少决策失误,协会专门委托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对房源的法律手续、增值前景等进行了专项论证,并两次向理事会提交了论证报告。经广泛征求会员、特别是全体律师代表的意见后,考虑到城区楼盘数量的逐年减少和房价的不断上涨等因素,2006年3月,理事会在充分考虑协会会费收入量入为出的前提下完成了会馆的购置工作,实现了三十年来北京律师的梦想。为了保证装修工程费用使用公开透明,协会对全部装修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并成立了装修工作小组,同时,由监事会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签署的合同金额逐项进行了审计,有效地实施了全程监督。目前,会馆已经通过了市质检部门的验收手续,产权独立功能齐备的办公大楼必将为协会更好地服务于会员、提升北京律师的良好形象创造条件。
    三、本届理事会工作的遗憾与不足
    总结回顾四年来的工作,还有一些遗憾与不足:
    (一)协会服务职能的发挥与行业发展速度不够协调
     本届四年间,北京律师增长近一倍。这样一种发展速度对行业协会现行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服务能力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届以来,协会进一步扩大了与理事、代表和会员的联系,规范了会议纪要、工作通报及协会简报的发放范围,扩大和丰富了协会网站的相关功能,建立了区县调研的长效机制,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协会与会员常规化的联系渠道尚显单一,行业信息通报制度及协会网站的利用还不够完善和到位,有相当一部分会员感受不到行业的相关信息及声音,缺少了解协会工作、参与协会工作以及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和途径,以至于造成了协会各级决策机构和工作班子的工作只反应到一部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业内相当一部分会员却感受不到、反响冷淡的局面,影响了会员对行业协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也造成了会员对协会许多工作因不了解、不知情而产生的不理解和误会。与广大会员的需求相比,协会决策的代表性和会员的参与度还尚有差距,各项工作在全市会员中的惠及面还远远不够,对行业内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度特别是在提供帮助和指引上不够及时和到位,对各个发展层面的会员提供的服务不够细化,对行业新兴业务的引领、示范、对传统业务的规范、提高以及对疑难案件的指导等方面做的不多,代表行业对外界发出统一声音也远远不够。
    (二)协会在优化执业环境方面还应当有更大的作为
     近年来,中央领导、市委领导分别就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各政法部门也出台了许多具体规定,但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特别是在代理案件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以及庭审权利难以保障的状况仍然比较突出,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在落实执行中因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受阻,同时缺少反映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常规化渠道。
     本届以来,协会虽然组织了相关调研,加强了与有关政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并加大了个案维权的力度,但是离会员的要求还相差一定距离。其根本原因在于,现阶段律师协会作为社团组织,社会地位及声望还不够高,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工作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取得的效果也难尽如人意,特别是缺少与各级政法机关共同建立的反应快捷、落实得力、效果突出的会商联动机制,没有形成健全的维权工作网络。另外,很多律师对协会维权工作不了解,不能及时向协会反映有关情况。应当承认,北京律师的执业环境相对于其他地区是比较好的,但是协会在推动北京律师执业环境得到更好的改善、在维护会员合法执业权益等方面应当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加有所作为,这是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全体会员都应当共同承担起维护权利、改善执业环境的责任,我们任重而道远。
    (三)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作为会员推选出来的律师代表,承担着联系选区会员、搜集和反馈选区会员呼声的责任。总结前几届律师代表作用发挥的情况,为了改变律师代表职责虚无的状态,本届专门成立了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173位律师代表开展相关履职工作。但是,由于对代表职责的内容及履职要求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没有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致使173位律师代表没有被有效地组织和发动起来,其在协会与广大会员间的桥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造成了会员淡忘了自己推选的代表,代表对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也逐渐淡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没有被及时地收集和反映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会在会员中的代表性。
    (四)北京律师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没有如期发布
     近些年,北京律师持续的快速发展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008年新申请执业的律师达到3000人,外省市在京执业人员总数占全市律师总数的比例已达53.65%,许多新律师面临案源严重不足的困难;律师事务所分化加剧,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下的事务所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56%,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34%强。如何针对北京的地域特点对北京律师行业的发展进行系统的规划在本届引起了协会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北京律师发展态势及发展规律的研究,为北京律师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定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协会恢复了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定了行业关注度较为集中的北京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纲要、行业文化建设、行业面临的税赋政策及应对方案、行业不正当竞争以及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等五个课题作为行发委首批调研课题,各课题组从资料收集、目标调查、问题研究、报告起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形成了《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初稿,但由于时间及其他事项的影响,本届没有能够将上述资料和草案形成正式的发布稿。
    (五)律师学院筹建工作没有得到最终落实
     一直以来,北京律师继续教育的组织水平在全国同行业名列前茅,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这项基础性的工作在形式和内容上仍然呈现即时、不确定和非系统的状态,教学管理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的质量。为了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将职前培训、继续教育、管理培训、主题讲座等纳入统一的规范化轨道,打造一支了解律师行业特点、人员相对稳定的教学和管理团队,协会决定筹备组建北京律师学院,并于2005年上半年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分别向教育部和市教委咨询了有关成立律师学院的政策、法规规定,赴上海律师学院、吉林大学学习和考察了办学经验,了解了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的律师职业教育制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四所高校就合作办学的可能性和方式等进行了商谈,并最终与政法大学达成了合作意向。由于工作安排、资金等各种原因,使律师学院的筹办未能得到最终落实,给本届的工作留下了一大遗憾。我们希望这项工作在不远的将来能够得到落实,完成全行业的一个心愿。
    四、关于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针对北京地域特点制定首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
     今年是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协会应以此为契机,对北京律师行业30年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进行总结、回顾和梳理,客观分析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在此基础上,以促进北京律师行业规范有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社会地位和整体竞争力为目标,针对北京地域特点制定首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法律服务需求状况,结合首都城市定位和人口政策,研究北京律师发展政策、总体规模及区域布局,积极关注北京市律师总量适度控制以及律师事务所质量逐步提高的问题;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的行业标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夯实行业自律管理的基石;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县)层面律师协会组织体系建设,扩大行业服务职能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律师协会服务会员、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清晰规划首都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达到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发展目标、凝聚行业力量、增强行业信心、树立首都品牌意识的目的,推动首都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服务能力
     鉴于《律师法》修订后,律师行政管理体制和行业管理职能都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对协会的组织体系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会员希望协会关注和解决的事项也更加多种多样,协会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组织体系,围绕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利益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也应在进行相应的调研后,做出更加明确的工作目标和部署,以使协会职能够得以更好的发挥,满足日益增长的行业发展需求和会员需求。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协会在代表行业协调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向有关方面反映行业诉求,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拓展律师执业领域,为律师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扩大行业对外影响、营造良好执业环境等更高层面的服务功能。与此同时,应对行业内大量新执业律师、低收入群体以及在行业中占绝对多数的新建所和中小所的成长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切实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北京律师行业均衡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行业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律师行业为社会所做的贡献,是树立北京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打造首都律师品牌的有效措施。建议新一届理事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增进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认知,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并且让更多的会员了解协会工作,参与协会建设。特别是作为一个日渐成熟且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的行业,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引导势在必行,在重大事件面前协会应当更多地代表行业发出统一的声音,以维护行业整体的形象;同时,协会还应当建立新闻危机公关的机制,以减少不符合实际的报道,降低假新闻和负面新闻对行业的不利影响。
    (四)加强对律师参与全国各地重大案件代理工作的指导和协助
     近年来,北京律师在全国承办各类法律事务的影响力日益提高,北京律师参与各地及北京重大案件的代理越来越多,会员对于协会对个案进行指导和协助的需求也越来越强,协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业务研究和操作规范指引方面的作用,加强对重大及疑难案件的业务指导,帮助会员正确处理在办理法律事务中遇到的各种关系,防范和减少执业风险的发生。
    (五)研究对策,关注并尽量减少经济衰退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世界性经济衰退对中国经济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律师业也会或多或少的受到冲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形势下,希望新一届理事会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北京律师行业在新兴业务及传统业务领域可能受到的冲击及影响,认真研究应对策略,以加速实现律师行业专业化整合为核心,引导律师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练好内功、创新业务、拓展领域,带领北京律师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各位代表: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回首四年走过的路程,有心得也有遗憾,展望未来的发展,有信心更有责任。本届理事会的工作已经结束,但北京律师事业的发展、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之路将仍然继续前行。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团结带领全市律师求真务实、发奋图强、改革创新、继往开来,稳步推进北京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我们的更大贡献!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本届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第一部分,本届监事会的基本工作情况
     本届监事会在四年任期中,通过积极协商监督和主动依职权监督,认真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基本工作情况如下。
     一、坚持列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保证了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监事会主要通过列席会议、参与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和财务审计等监督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列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是监事会开展正常工作的基本制度,这两项制度在第六届律协监事会已经基本形成,并且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本届监事会首先对列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且在实践中保证了总监事和总监事指派的监事列席会长会议、理事会以及重要的工作委员会会制度的落实。四年来,我们累计列席了92次会长会议,19次理事会议和多次重要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累计召开了19次监事会会议,并就监事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二、修改《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
     根据本届律协建立三级决策构架和取消常务理事会的改革情况,需要对六届律协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修改完善。我们在换届第一年,将修改完善《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监事会先后五次广泛征求意见,九易其稿,形成了《监事会工作规则(修改稿)》(已收录〈《监事会通讯》第四期〉)。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共九节、52条,3700余字,本届监事会增补修改后的《修改稿》共八节、74条、6400余字。《修改稿》新增补和有重要修改的条款共37条。《监事会工作规则(修改稿)》中确立的监事会的指导思想、工作宗旨、工作定位、工作原则、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职责、监督方式以及监事会的内部工作机制等规定,对本届监事会四年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协会深化改革的需要,《修改稿》还需要作进一步完善,但《修改稿》的基本原则在七届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加强理论研究,探索行业民主自律发展规律
     加强对行业民主自律发展规律和监事会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和研究,是本届监事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监事会认为,我们作为一支拥有18000名律师的行业,工作中不允许有大的失误。因此,应当坚持理论研究,用理论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四年来,我们先后撰写了24篇“关于监事会制度和行业自律民主化机制研究”方面的文章,累计17万字(收入《监事会通讯》第四期),对律师行业深化民主自律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和方向等一系列问题做了深入探讨。这些理论认识,对指导监事会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四、成功举办了“监事会工作论坛”
     为达到相互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逐步推动全行业建立和完善监事会制度的目的,北京律协监事会和上海、深圳、内蒙古律协监事会共同发起,由北京律协监事会具体承办,在2007年11月,成功举办了“首届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为了确保此次论坛的圆满成功,先期在2007年1月召开了“首届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预备会”。秘书处对这两次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出了艰苦细致的努力和大力支持。秘书处对监事会的工作支持,对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是一个非常大的鼓励。
     五、在银川“中国律师论坛”第一次代表监事会发言
     在2007年全国律协举办的银川“中国律师论坛”上,北京律协监事会在全国律协的大力支持下,第一次在全国律师论坛上,代表监事会作了《建立监事会制度是中国律师行业深化民主自律改革方向》的发言,在与会同仁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
     六、编发了四期《监事会通讯》
     为了加强理论研究,用理论指导我们的监事会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监事会的信息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本届监事会先后编辑出版了四期《监事会通讯》,使律师行业的监事会工作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理论平台和信息窗口,并使相关部门的领导对监事会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的渠道。
     七、高度关注行业维权和惩戒工作
     监事会委派一位监事担任了协会纪处委复审委员会委员,直接参与了纪处委案件的复审工作,使监事会及时了解全行业律师违规违纪情况和对违纪律师进行处罚以及对争议进行解决的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八、加强兄弟省市相互间的走访交流
     本届期间,监事会组团走访了深圳律协监事会、上海律协监事会和福建、厦门、福州等律协监事会,接待了福建律协监事会代表团、广东省律协监事会代表团和江苏省律协代表团。通过走访交流,使我们对监事会工作的认识,从北京律师行业的局部上升到全国律师行业的全局工作,不仅开拓了眼界,而且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北京律协监事会也是一个强有力的支持。例如,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普遍采取的对行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的做法,对行业财务工作加强监督的做法,对本届监事会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九、加强行业调查研究,对涉及行业全局发展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在涉及行业全局性工作的重大问题上,监事会能够从不同的角度与不同的视角为决策机构提供观察问题、收集信息和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和方法,有利于行业决策“兼听则明”。我们认为,在涉及行业重要问题的决策上,两个视角比一个视角好,两个声音比一个声音好,由此也决定监事会不仅要对局部工作进行监督,也要对涉及行业全局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全行业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持续关注行业的全局性发展。
     据此,根据协会工作需要,监事会参加了律师行业多项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和全行业的重要宣传学习组织工作,使监事会保持了对律师行业全局工作的全面了解和对律协决策重要环节的持续关注。我们先后参加了:关于律师属地管理的调研、关于律协成立区县律师服务中心的调研、关于郊区(县)律师基本情况的调研、关于加强行业党建的调研以及征求广大律师对行业自律民主管理意见的调研工作。
     十、根据协会委托,承担了行业专项工作任务
     第一,受协会委托,监事会派员参加了“北京律师重走长征路”活动。监事会成员担任“重走长征路小分队”领队,和大家一起瞻仰了江西革命圣地的革命胜迹;冒着寒风和阴雨天气,坚持为上百名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在江西瑞金,小分队根据自己“重走长征路”的感受,向律师行业发出了“发扬长征精神、塑造律师行业精神”的《倡议》,并且沿着红军当年长征的足迹,实地重走了征路。这次活动,协会和新闻媒体作了持续报道,有关领导部门编发了《简报》,在全国律师行业都产生了积极影响,树立了北京律师的良好形象。
     第二,受协会委托,监事会派员参加协会四川什邡地震灾区援助项目考察小组。考察小组不顾在抵达成都当日地震灾区又发生6级强震,数万名群众连夜转移,每天有上百次余震的情况,深入地震灾区中心进行考察,在什邡市政府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先后走访了什邡市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等七、八家政府机构,从数百个待援助项目中,筛选出了最符合北京律协援助资金数额和援助要求的一所小学援助项目,圆满完成了协会委托的工作。
     十一、几项主要监督工作
     第一,对行业发展问题。累计提出80余次口头建议和多次书面建议。例如,监事会多次提出“应当加强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建议;提出“行业协会应当以中小所的战略发展为工作重点”的建议;提出“应在律师集中的区域尽快建立律协分会”的建议;提出“以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作为行业自我评价主要标准”的建议;提出“解决公益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两个关键问题的建议”;以及提出“对协会购买办公楼应当实行全程民主监督和财务审计监督”的建议;等等。
     第二,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受行业委托,我们就涉及行业全局发展的八个方面的工作参与了系统调研,就行业全局性工作先后提出书面建议20多份,涉及14个方面的问题,累计20余万字。
     第三,对会长会议和理事会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对协会每一项决策程序问题都高度关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注意决策的权限和法定表决人数。有关决策程序方面的建议,全部被会长会议和理事会会议采纳,为本届律协决策工作在程序上的合规性提供了支持。
     第四,对协会购买办公楼实行全程审计监督。我们对协会最大的一项处分资产行为,即购买律协办公楼,独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审计监督,包括工程重点审计、阶段审计、增减项审计和工程决算审计。
     第五,对2008年行业会费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七届律协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监事会聘请审计机构对行业2008年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审计。我们监事会对审计机构提出的要求是:1、审计要严格符合国家审计规则和相关的规范性规定;2、详细审计不是抽查审计,每张票据都要审核;3、参照政府采购、会议、出国访问的标准,对今后完善协会相应的财务制度提出审计建议。
     此外,监事会还聘请审计机构,对本届任期四年内的会费收支情况、协会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购买情况及本届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的公益捐款使用情况分别进行了审计。
     第六,对协会处分核销财产进行审计监督。我们对协会处分十几年来折旧核销的部分办公桌椅和电脑,独立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并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奔赴良乡、前门等仓库实地核对了财务记录和实物存放情况。

     第二部分,我们工作的不足和建议
     各位代表
     监事会制度虽然在北京已经有了两届七年的时间,但是在北京律师协会民主自律管理工作中,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处在发展初期阶段。一方面,我们对监事会工作的规律还需要不断加深认识;另一方面,我们行业对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性也需要有一个逐步认识过程。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监事会作为一个弱小的新生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不仅需要我们以谨慎、积极的态探索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尤其需要我们事事处以公心,时时顾全大局,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完成工作。所以,本届监事会每一位成员,四年来始终能够勤勉履职、任劳任怨。“牢记广大律师嘱托,处处以行业大局为重”,始终是本届监事会诸同仁的共同信念。
     我们认识到,本届监事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在监督范围、监督力度和监督方式方面,已经落后于很多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回顾四年工作,也存在很多不足。为使北京律师行业的民主自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供第八届律协监事会参考。
     第一,在条件具备时,进一步修改完善和通过《监事会工作规则》
     七届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将《监事会工作规则》的制定权直接赋予监事会行使,从而为下一届监事会主要依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随着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行业管理机构的健全和完善,监事会也必然面临很多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总结经验。因此,对本届《监事会工作规则(修改稿)》做进一步修改,并尽快通过实施,以使监事会依职权进行监督,仍然是一项紧迫任务。
     第二,监事会应对财务工作加强监督力度
     协会会费的使用和管理,关系到每一位会员的切身利益,也受到全市律师的广泛关注。为了管好、用好会费,协会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及预决算制度。2008年12月颁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已将监督预算执行及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列入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建议新一届监事会就财务监督的方式、程序等进行专门的研究,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力度。
     各位代表:
     2005年3月27日下午,在本届监事会产生之际,我代表本届监事会全体同仁,向北京市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全体与会代表郑重承诺:“我们能当选为监事会监事,体现了北京九千多名律师和七届律协全体律师代表的充分信任和高度支持,同时也感受到我们的双肩已经担负起了承重的担子。我们每一位监事同仁都表示,一定要积极履行我们的任职承诺,不辜负广大律师代表和北京九千多名律师的信任与期望”。今天,我们可以欣慰地说,在本届监事会工作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我们尽职尽责,履行了自己四年前的承诺。
     各位代表,请允许我代表本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再次感谢北京18000名律师同仁、第七届律协全体律师代表、北京市司法局和律管处各位领导、各区县司法局领导四年来对本届监事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再次感谢本届律协会长会议、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各位同仁四年来对本届监事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会主席团会议(图片)

图为董春江主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图为史立森主持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图为邓建生主持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图为主席团表决通过候选人名单



分组讨论会(图片)
       
图为朝阳代表团第一组分组讨论会现场        图为朝阳代表团第二组分组讨论会现场
       
图为朝阳代表团第三组分组讨论会现场          图为海淀代表团第一组分组讨论会现场

       
图为海淀代表团第二组分组讨论会现场                   图为西城代表团分组讨论会现场

       
图为东城区代表团分组讨论会现场(左)
图为联合代表团分组讨论会现场(右)

       
图为律师代表发言                                                    图为律师代表发言

       
图为律师代表发言                                                    图为律师代表发言



分组讨论汇报会(图片)
  
图为分组讨论汇报会现场
         
图为东城代表团彭雪峰副团长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左)
图为西城代表团王立华副团长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右)

         
图为朝阳代表团第一组组长李大进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左)
图为朝阳代表团第二组组长巩沙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右)

       
图为朝阳代表团第三组组长金莲淑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左)
图为海淀代表团第一组组长赵小鲁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右)
       
图为海淀代表团第二组组长张小炜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左)
图为联合代表团团长刘立柱汇报分组讨论情况(右)



大会通过《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选举办法》等4个选举办法及监票人名单(图片)
       
图为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左)
图为全体代表表决通过《理事选举办法》、《监事选举办法》、《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和《监事长选举办法》(右)

           
图为总监票人、东城区代表团于哮峰律师(左)
图为监票人、海淀区代表团李肖霖律师(中)
图为监票人、朝阳区代表团乔刚律师(右)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选举办法
     一、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八届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出席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正式代表方可参加选举。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四、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乐于奉献,公正廉洁;
     (3)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4)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并能保证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在北京市执业五年以上,并在北京律师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
     五、理事候选人经本人自荐、八届律师代表推荐,由大会主席团根据理事任职条件在大会选举前提出。
     六、本次提交大会选举的理事候选人为50名,应选出理事45名,其中,七届理事留任的应不超过24名。理事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代表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有权另选他人或者弃权。如同意,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则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从本届符合理事任职条件的正式律师代表中提名,可在选票的候选人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代表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
     九、填写选票要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十、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十一、理事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选票的,始得当选。
     十二、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应选名额为限,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三、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当选人员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在没有当选的被选     举人中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理事任职条件及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四、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产生。已被提名为理事、监事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五、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十六、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
     十七、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当场予以宣布。
     十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九、本办法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十、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选举办法
    一、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八届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出席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正式代表方可参加选举。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四、监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乐于奉献,公正廉洁;
    (3)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4)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并能保证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在北京市执业八年以上,并在北京律师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
    五、监事候选人经本人自荐、八届律师代表推荐,由大会主席团根据监事任职条件在大会选举前提出。
    六、本次提交大会选举的监事候选人为17名,应选出监事15名,其中,七届监事留任的应不超过3名。监事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代表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有权另选他人或者弃权。如同意,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则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从本届未当选理事且符合监事任职条件的正式律师代表中提名,可在选票的候选人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代表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
    九、填写选票要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十、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十一、监事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选票的,始得当选。
    十二、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应选名额为限,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三、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当选人员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在没有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监事任职条件及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四、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产生。已被提名为理事、监事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五、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十六、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
    十七、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当场予以宣布。
    十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九、本办法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十、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
    一、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当选理事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出席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正式代表方可参加选举。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四、会长、副会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决策能力,并能保证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3)热爱律师事业,关心行业发展,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4)廉洁公正,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五、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经本人自荐、八届律师代表推荐,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会长、副会长任职条件在大会选举前提出。
   六、本次提交大会选举的会长候选人为2名,应选出会长1名,副会长候选人为8名,应选出副会长6名。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代表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有权另选他人或者弃权。如同意,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则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从本届当选理事中提名,可在选票的候选人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理事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
   九、填写选票要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十、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十一、会长、副会长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选票的,始得当选。
   十二、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应选名额为限,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三、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当选人员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在没有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会长、副会长任职条件及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四、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产生。当选理事、监事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五、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十六、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
   十七、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当场予以宣布。
   十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九、本办法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十、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选举办法
     一、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从当选监事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主持。
    二、当选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方可参加选举。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四、监事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决策能力,并能保证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3)热爱律师事业,关心行业发展,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4)廉洁公正,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五、监事长候选人经本人自荐、八届律师代表推荐,由大会主席团根据监事长任职条件在监事会选举前提出。
    六、本次提交大会选举的监事长候选人为2名,应选出监事长1名。监事长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监事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有权另选他人或者弃权。如同意,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则在选票的候选人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从本届当选监事中提名,可在选票的候选人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监事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
    九、填写选票要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十、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十一、监事长候选人获得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选票的,始得当选。
    十二、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产生。当选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三、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担任,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十四、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
    十五、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当场予以宣布。
    十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七、本办法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十八、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选举理事、监事(图片)
       
图为工作人员宣读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简介,同时播放候选人简介和照片(左)
图为代表认真阅读候选人简历(右)
       
                  图为监票人和工作人员检查票箱                               图为代表填写选票                          

              
图为监票人将填写好的选票投入票箱

       
图为代表将填写好的选票投入票箱

       
图为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图为监票人在解答计票过程中的问题
图为大会主持人彭雪峰宣布理事、监事选举结果



选举会长(图片)
       
图为会长候选人张学兵律师陈述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左)
图为会长候选人王立华律师陈述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右)
                
            图为代表填写选票图               为代表将填写好的选票投入票箱                图为工作人员计票          
       
图为代表们向张学兵律师鼓掌祝贺(左)
图为七届律协会长李大进向张学兵律师表示祝贺(右)



选举副会长(图片)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张小炜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左)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姜俊禄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右)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王隽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左)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白涛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右)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巩沙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左)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周塞军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右)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阎建国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左)
图为副会长候选人皮剑龙律师陈述副会长任职工作设想(右)
       
        图为代表将填写好的选票投入票箱                                  图为工作人员计票               
  
图为新一届会长、副会长合影



选举监事长及聘任秘书长(图片)
       
图为监事长候选人赵小鲁律师陈述监事长任职工作设想(左)
图为监事长候选人韩铁男律师陈述监事长任职工作设想(右)
           
图为八届律协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图为监事将填写好的选票投入票箱
       
                    图为工作人员计票                            图为监票人在计票结果登记表签字         
  
图为全体监事合影
       
图为理事会表决通过聘任秘书长的决定                         图为李冰如秘书长陈述工作设想       
            



代表风采(图片)
       
图为代表签到并领取会议文件
  
         
图为代表在会上认真听取报告
       
图为代表在会上认真听取报告
       
图为代表在会上认真听取报告    

       
图为代表在会上认真听取报告

       
图为代表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
            
       
图为代表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

           
图为代表在会间交谈

       
图为代表在会间交谈
  
       
图为东城代表团合影                                         图为西城代表团合影
            
       
图为朝阳代表团合影                                        图为海淀代表团合影

            



秘书处会务工作(图片)
       
图为工作人员在热情周到地接待与会代表
  
         
图为工作人员在热情周到地接待与会代表

       
图为工作人员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计票

       
图为工作人员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计票

       
图为工作人员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计票
  
         
图为工作人员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计票(左)
图为工作人员对大会内容进行网上图文直播(右)

  
图为秘书处工作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