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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七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 培训班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3时35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律师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培养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青年律师人才,北京市律师协会定于2021年10月下旬至12月初举办第十七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欢迎青年律师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期培训班分为基础班和游学班,报名条件分别为:

(一)基础班: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执业3年(不含)以内,执业期间从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惩戒的北京律师可报名参加,但已参加过第一期至第十六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的律师除外;

(二)游学班: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执业3年(含)至5年(含),执业期间从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惩戒的北京律师可报名参加。已参加过第一期至第十六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的律师也可报名,但应符合前述执业年限要求。

以上执业年限均以司法行政机关发放律师执业证时间为准,实习时间不计入。

二、报名人数

基础班限额80人,游学班限额52人。报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每所每班限报1人,先到先得。

三、报名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报名表,并于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和律师事务所盖章后的扫描件(图片或PDF格式)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正文中请注明报名人员姓名及所报班次。一家律师事务所同时报名参加2个班次的,应将每名律师的报名材料分别发送至其所报班次对应的邮箱。

基础班:qgwygb@163.com(“青工委阳光班”首字母)

游学班:3877105@qq.com

确认报名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基础班、游学班将面向不同执业年限的青年律师进行更具针对性的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二)各律所、律师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在邮件正文中标明每名律师所申报的培训班名称。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员资格并对本人及律所参加青工委各项活动产生影响。

(三)各律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两次以上者,将取消培训资格。

(四)培训课件版权归属北京市律师协会,学员不得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任何方式记录、传播课程内容。

(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培训请科学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后方可参加培训。14天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律师谢绝参训,培训期间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律师请及时向培训负责人汇报并按要求实施相关措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础班:王子墨,15810658828

游学班:周岩,13141433431


附件: 附件1: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报名表.doc
附件2:基础班活动安排.doc
附件3:游学班活动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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