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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版权法律研究会联合举办“《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及其影响”线上讲座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2日 17时38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迁教授授课
图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迁教授授课

  2020年2月29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版权法律研究会联合举办由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迁教授在线上主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及其影响”主题讲座。本次活动采取开通视频会议和观看直播两种方式,线上有67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由北京市律协著作权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影视娱乐法学会版权法律研究会副主任王韵律师全场主持,北京影视娱乐法版权法律研究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陶乾副教授主持互动环节。北京影视娱乐法副会长武玉辉律师致辞,并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映辉总结发言。
  2012年6月20日至26日,WIPO在北京召开了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并通过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该条约主要针对录制在“视听录制品”中的表演,为表演者规定了广泛的权利。2014年4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批准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使得我国成为正式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即将于今年4月份生效的《北京条约》针对“视听表演”为表演者设立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制度,填补了这一领域国际保护的空白,条约内容亮点纷呈,且对我国著作权法修订产生若干影响。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条约,更具有重大的意义。
  王迁教授结合自身多年教学研究、著作权修法和外交会议成员经验,从国际社会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必要性,以及该条约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带来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精彩讲述。王迁教授言辞凝练、逻辑清晰,在讲授过程中引用了大量的案例,使参会人员对《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内容和意义有了直观、深刻的认识。
  王迁教授讲座主旨内容:
  1、在国际社会已经缔结了保护表演者的一些条约之后,为什么还要再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王迁老师通过美国歌手现场演唱会实况录像被未经许可上传至我国网站传播、中国电视台接收到韩国电视台无线信号后通过有线电缆进行播放两个假想例,分析为什么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之前,对于假想例中美国歌手的表演者权、韩国电视台的广播组织权,我们没有保护的义务,还分析了邻接权条约和狭义著作权条约在国民待遇方面差别。
  2、《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20年4月28日生效后,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王迁老师比对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WPPT对表演者规定的权利的异同后指出,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之后,其他缔约方国民以视听录制品录制的表演,将在我国享受国民待遇,受到保护。接着,主讲人举出了第三个假想例,假设《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之后,一名电影演员参演的电影被未经许可上传到了某网站传播,这个演员起诉上传者和网站侵犯其表演者权是否会获得支持,通过该例,主讲人解读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中“保护的受益人”和“权利的转让”两个条款,还就我国修法过程中的表演者“二次获酬权”争议进行了分析。
  讲授结束后,部分参会人员针对讲授内容提出问题,主要涉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对我国现行的作品和录像制品两分法有哪些影响、表演者权利的集体管理问题、《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中广播和向其他公众传播这一权利的边界与我国著作权法下的广播权以及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王迁教授一一作出全面细致的讲解。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映辉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北京市律协第八届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在孙建红主任的领导下,就曾经参与条约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为条约最终落实做出了贡献。北京律协著作权专委会联合娱乐法学会在疫情特殊时期采用直播的方式来聆听王迁教授对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讲解,意义非凡,特别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及其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对王迁教授以及参会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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