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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合同法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合同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专题短期培训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6时30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培训现场
图为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与嘉宾合影
图为马慧娟副会长讲话

  2019年11月23日上午至11月24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律师学院成功举办 “合同法颁布实施20周年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短期培训”。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慧娟应邀出席培训会并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室副处长李恩正、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隋彭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孙兆晖分别作了主题演讲。培训会由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副主任郭松阳主持,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雷丹玫、赵红燕,秘书长阮国盛、副秘书长马迁、杨文茂、张星、张晓黎等50余名合同法专委会委员及其他律师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现场人员爆满,培训秩序井然有序。
  马慧娟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合同法颁布实施20周年,同时也是恰逢民法典即将出台之际,众所周知,合同在民法典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更是民法典中关键的一环,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举办此次培训,可以说是及时雨,邀请的培训嘉宾均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相信经过两天的培训,参会律师都会有很大的收获,最后预祝本次培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11月23日上午,李恩正副处长首先做了“民法典合同编重点、疑难问题”的主题培训,李副处长分别从体例结构、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动产和权利担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共计十九个方面对即将出台的民法典合同编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对民法典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与解决办法阐述了自己的一些意见和观点。
  11月23日下午,由知名合同专家隋彭生教授做“寻找请求权基础——理论与适用”的主题培训。隋教授分别从寻找请求权基础的含义、诉讼策略与请求权的确定(选择)、请求权的竞合与聚合、请求权与抗辩权、请求权与形成权、民法的参照适用与习惯的适用共计六个方面对寻找请求权基础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隋教授讲课内容高大上,形式接地气,其诙谐幽默、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让在场律师获得身心和知识的多重愉悦和收获。授课结束,隋教授特地留出半小时与在场律师进行互动,无论其授课,还是互动,均让在场律师深深体会到大师的风范与知识的底蕴。
  11月24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孙兆晖法官针对当前的热点和实践中出现的典型问题,精心准备了两场“合同诉讼实务中的典型问题与裁判思维”的主题培训,孙法官分别从合同印章相关的诉讼实务问题、表见代理相关的诉讼实务问题、单方犯罪与主从合同的效力、处分权、合同效力与合同履行,抵押登记、合同效力与合同责任,合同解除相关的诉讼实务问题、赔偿范围相关的诉讼实务问题、违约金相关的诉讼实务问题共计八个方面,对合同实务的典型问题和裁判思维作了详细的阐述,并就实践中出现的其他合同问题与参会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培训是第十一届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今年成立后举办的第一次大型培训活动,邀请的三位嘉宾紧密围绕培训主题精准授课、形式活泼、内容严谨,从理论到实务、从立法到司法,给首都律师带来了一场饕餮盛宴,受到参会律师的热烈欢迎和充分肯定,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合同法专委会李学辉主任做了总结发言,李主任首先非常感谢三位嘉宾带来的精彩分享,也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同仁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培训充电,希望两天的培训能让各位参会律师听有所思、学有所获。同时指出,合同法专委会一直秉持开放、包容的宗旨,欢迎各位参会律师就合同相关的问题经常与合同委联系,积极献言献策,多多关注和参与合同法专委会的活动,共同努力打造一批素质过硬、专业优良的合同法律师队伍,为首都法律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间隙,11月23日晚,在李学辉主任的主持下,还顺利召开了第十一届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就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进行了热烈讨论,各位积极献言献策,达成了广泛共识,为合同法专委会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在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谢冬飞律师的主持下,全体委员还共同学习了律协有关专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便更加有序地开展专委会的各项工作。

  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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