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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联合举办《涉遗嘱纠纷疑难问题》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6时25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

  2019年11月22日下午,北京律协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联合举办的《涉遗嘱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六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庭长张琳,副庭长王国庆,法官赵义荣、杨磊、吴扬新、刘福春,法官助理钟家正、葛媛媛、谷文博、方硕,北京律协民诉委主任陈娜,副主任牛乔、孙健,副秘书长闫玮、马超,委员姜丽萍(教授)、惠所亮、李那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陈娜主任主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庭长张琳向市律协民诉委对市一中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团河法庭工作的基本情况,肯定了律师在法律实施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她表示,近年来市一中院审理的遗嘱类纠纷案件呈现出的遗嘱继承案件数量占比逐年增高和司法中认定遗嘱无效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两高”特点,其中遗嘱案件中有部分律师的不规范问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副庭长王国庆介绍了律师办理遗嘱案件曾经出现的问题:一是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二是欠缺对立遗嘱人遗嘱能力的审查;三是欠缺证据保存意识,自立遗嘱缺乏必要的辅助证明;四是律师作为代书人、见证人与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重合;五是律师的遗嘱见证行为欠缺合理性;六是律师对当事人的书写能力把关不严;七是律师签名不规范;八是律师事务所对遗嘱业务的管理尚有欠缺。
  与会人员结合案例,就如何规范执业以及如何解决律师在办理遗嘱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团河法庭的各位法官进行探讨和交流。
  最后,北京律协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娜感谢市一中院对律师在办理遗嘱案件的高度重视,团河法庭与市律协民诉委共同举办的这次调研座谈会是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与市一中院加强互动、交流,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促进遗嘱等各类案件办理过程的程序规范。

  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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