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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协办“数字资产的投资与监管”学术沙龙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11时37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与会嘉宾合影

  2019年11月6日晚,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协办的“数字资产的投资与监管学术沙龙”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第五会议室隆重举行。活动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创业投资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师范大学创业投资法研究中心主任夏利民教授主持会议。
  夏利民教授在致辞中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区块链数字资产、底层技术研发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迅猛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探讨数字资产投资与监管相关的法律问题有显著的必要性,可以说本次沙龙正当其时。夏利民教授感谢大家在繁忙的学习和工作之余参加学术沙龙,欢迎各位嘉宾就数字资产的运行逻辑和发展、数字资产的投资和监管相关问题畅所欲言。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黄乐平作为协办单位代表致辞。
  在学术演讲环节,黄震教授、邓建鹏教授、张韬主任、伊然法官、吴沈括副教授分别做了主题演讲,为我们带来一场异彩纷呈的学术盛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就“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的监管路径”做了主题演讲。黄教授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精辟地阐述了区块链的内涵与外延,对于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运用中的风险以及区块链的监管逻辑做了清晰地梳理,同时提出了区块链监管的五点建设性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邓建鹏教授的演讲主题是“ICO融资的法律思考”。邓教授梳理了区块链需要被监管的类型、ICO的基本内涵与投资逻辑,揭示了ICO投资的主要风险,深入分析了ICO投资的主要法律问题和我国现行政策的局限,在借鉴新加坡和瑞士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对ICO投资应该从绝对禁止到谨慎开放,调整监管思维,以链治链。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国家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评审专家张韬律师的演讲主题是“创新监管与立法——对保护和发展数字资产的思考”。张韬律师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揭示了数字资产的内涵,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从实证角度分析了数字资产保护的必要性,就数字资产的规范、监管与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建设性的思考。
  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伊然法官的演讲主题是“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资产化的机遇和挑战”。伊然法官从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资产的关系讲起,从技术层面详细解读了区块链与比特币的关系、智能合约运用中的核心问题,指出了区块链技术从去中心化到多中心化的应然发展趋势;着重讨论了区块链与数字资产存证问题,详尽介绍分析了“天平链”的运用模式以及我国司法区块链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展望了资产数字化与通证经济的未来。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吴沈括副教授的演讲主题是“数据安全与数据治理的若干思考”。吴沈括副教授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其相关机遇和风险态势出发,详细梳理了我国数字安全与法律规制的现状,结合2019《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19《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最新的立法动态,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风控合规,针对网络安全新机制与数据安全新框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沙龙的与谈人点评环节,六位与谈人观点鲜明,思路明晰彼此之间碰撞出不少思想的火花。
  法律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戴伟分社长高度评价了几位嘉宾的演讲,认为几位专家的研究既能反应热点问题也是解决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不仅是对现实的关注和前瞻的思考结合的特别紧密,而且宏观研究和微观的探讨也是结合的特别好。同时,戴伟分社长作为一个出版人,希望以后可以多出版一些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数字资产领域的专著,十分期待在座嘉宾进一步的研究成果。
  宋刚教授认为区块链技术发展迅猛,对于经济、金融和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一个研究传统民法的学者不能把研究目光局限在传统领域,要主动关注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宋刚教授敏锐地指出数字资产的投资与监管,监管的是投资行为,还是监管行业?明确监管对象是数字资产投资与监管的首要问题。
  刘德良教授以信用背书的角度区分了虚拟货币的三种类型,并指出虚拟货币融资要明确融资主体的资质,融资条件和监管标准。刘德良教授建议将虚拟货币界定为证券。针对区块链技术运用,刘德良教授从技术的层面,简要阐述了区块链技术的运用逻辑,同时对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区块链运用中的监管发表了自己精辟的看法。
  夏扬教授在点评中非常看好私有链和联盟链的发展方向,认为有央行的信用作为背书,就不必坚持去中心化的技术方向。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的研究要结合习总书记的讲话,从更高的国家战略的角度探讨区块链技术对于技术规则、经济话语权及其法律规范的颠覆和挑战。
  张江莉副教授认为比特币与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不同,股票债券以国家信用和企业信用作为基础,比特币缺乏这种基础。张江莉副教授认为区块链技术主要作用在于防伪与溯源,发现代币是典型的投机行为,金融监管不能鼓励投机,数字资产的监管目标必须要明确。
  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黄乐平主任强调,本场沙龙来的正逢其时,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数字经济近年来迅猛发展,影响了各行各业,数字资产是其核心话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区块链技术是中国未来大力发展的产业。本场沙龙教授、法官、律师齐聚一堂,是实务界与理论界的交流盛宴。
  在沙龙的自由讨论环节,来自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王风和、林小建、委员张静、迟新志、吕志轩分别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就数字资产的投资与监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随后,法学院参加讲座的同学们踊跃向嘉宾提问,嘉宾各自做了回答。
  随后,会议主持人夏利民教授再一次感谢各位嘉宾参与本次沙龙活动,并做了总结发言。
  最后,与会专家学者一同合影留念,本次沙龙活动至此圆满结束。


  北京律协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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