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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刑事实务研究会举办“黑恶犯罪案件辩护的新问题和新思路”讲座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9时39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讲座现场
图为刑事实务研究会与嘉宾合影

  2019年10月12日上午,北京律协刑事实务研究会成功举办“黑恶犯罪案件辩护的新问题和新思路”讲座。北京律协副会长刘卫东、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温新明,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运恒受邀以与谈嘉宾的身份参加讲座。刑事实务研究会主任孙晓洋主持会议,副主任柴冠宏做主题演讲,部分委员及律师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孙晓洋主任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刑研会的成立及有关工作情况。她表示,刑研会的工作应当做到“一强、二宽和三新”。一强是指要有较强的策划力;二宽是指要有宽阔的眼界和宽广的胸怀,要以开放的姿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合作;三新是指工作方法要不断地推陈出新,能够有新的思考、新的角度和新的举措。
  柴冠宏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讲解了目前涉黑恶犯罪案件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律师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时应当如何应对和解决有关问题。柴冠宏律师强调,律师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时一定要认识到,该等案件是最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律师要做好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就必须提升自己认识的高度,并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并研究相关案例。柴冠宏律师毫无保留地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重点讲解了对涉黑恶犯罪案件辩护的新思路。他详细解读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四个特征,指出要整体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之间的联系,强调要以非法控制特征作为辩护的发力点。他还对四个特征的辩护思路及其辩护要点做了详细的归纳,对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区别和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对于涉黑案件的举证、质证问题,柴冠宏律师强调了两点:第一,要充分利用庭前会议争取排除非法证据,梳理举证、质证的顺序和争议焦点;第二,法庭审理时,要按照最高院纪要的要求,对四个特征应逐一举证、质证,注意围绕辩护观点发表质证意见。
  刘卫东、赵运恒和温新明三位与谈嘉宾也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的心得和体会,并就办案过程中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和律师辩护权利的保障,涉黑恶犯罪案件中的有效辩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办案律师应当如何提高自己的辩护水平,以及其他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三位嘉宾还认真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讲座受到了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参加培训的律师对于本次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
  为了使专业委员会研讨成果惠及广大律师,委员会进行了相关主题的网络培训课件整理工作并于近日完成。此次网络培训课件由授课老师柴冠宏律师整理,刑事实务研究会主任孙晓洋审校。感兴趣的律师可登陆本网站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进行网络培训课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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