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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大会暨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9时34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讲座现场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
图为马慧娟副会长讲话

  2019年10月26日下午,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律协视频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业务培训。北京律协副会长马慧娟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张秀华主任主持,副主任原森泰、杜云峰、齐彦伟、罗联军、唐青林、赵松梅、王辉,秘书长苗宇,副秘书长公丕国、李凡、兰如天及部分委员近60人参加会议。
  马慧娟副会长对委员提出四点要求,一、讲政治,二、强专业,三、肯奉献,四、擅团结。委员们要政治素质高,在专业领域成为排头兵、领头羊,要在其位谋其职、用其心、尽其力,要团结合作、相互尊重、相互促进、彼此成就。对于公司法专委会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她提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在专业研究的引领上突出优势;二是要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将服务行业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三是要积极参与立法,可以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四是与其他专委会进行沟通、合作,做好交叉领域的业务研究,要重视横向联系的重要性。她建议本届专委会要抓品牌、抓亮点、抓覆盖,要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她鼓励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做好专委会工作。  
  随后,公司法专委会张秀华主任介绍了专委会副主任的分工、秘书处的设置和委员的分组情况。她表示,未来四年,欢迎委员们对专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请委员们监督专委会的工作。让委员们共同努力,一起把专委会的工作做好。
  最后,公司法专委会举办了第一次专业培训,由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唐青林主讲《大股东与小股东博弈的十六个套路及公司法层面攻防方案》。唐青林副主任强调公司治理中有三大难题:大股东黑小股东、公司高管黑公司、公司黑债权人。唐青林副主任针对大股东黑小股东中存在的十六个主要问题及对策,结合司法实务为参会的委员们作了详尽的讲解。上述十六个问题包括:大股东黑小股东之“金蝉脱壳;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恶意不分红”;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抽逃出资”;大股东黑小股东之 “滥用表决权,不按股权比例分红”;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恶意转移公司主营业务”;大股东黑小股东之 “恶意转移公司核心资产”;大股东黑小股东之“不开股东会,直接做决议”;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未经决议滥用担保”;大股东“黑”小股东之 “恶意规避股东优先购买权”;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恶意增资”;大股东黑小股东之 “利用关联关系在分红前套取利润”;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模糊表达会议议题,间接排除小股东权利”;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滥用表决权,剥夺小股东提名权”;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恶意对股东进行罚款”;大股东黑小股东之“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等。培训过程中,委员们热情高涨,就此专题进行了交流互动,均表示收获颇丰。该次培训对委员们的法律实务操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价值。培训结束后,唐青林副主任将其著作《公司章程陷阱及72个核心条款设计指引》赠送给参会委员,与大家共享其法律实务研究的成果,培训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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