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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如何在执业中做的更好——我眼中的劳动法律师”讲座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0时09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讲座现场

  2019年4月20日,北京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如何在执业中做的更好—我眼中的劳动法律师”讲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赵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处处长沈哲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平律师应邀作主题演讲。会议由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梁枫律师主持,该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律师200余人参加培训。
  赵悦庭长以《法庭印象·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劳动法律师》为题授课。她介绍自己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多年,从法官的角度对于律师群体总体上的印象概括为三个词:专业、职业、敬业,并逐一进行了解读。她从法官的角度对劳动法律师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劳动案件作为经济的晴雨表,律师要要有大局意识,从职业角度出谋划策、平复情绪,多做工作,充分利用法律缓解信访积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二是由于劳争案件多数非单一案件,处理个案中要有风险意识,避免影响到后续案件的处理,争取预防在前、化解在前;三是除劳动争议专业法律外,还涉及如破产派生诉讼、破产企业工资、竞业限制、是否属于高管、可否确立敬业义务、高管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等等其他领域的业务,要加强业务学习;四是劳争案件比较琐碎,律师要提高职业水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利益。
  沈哲恒处长以《职业机缘·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劳动法律师》为题授课。作为资深的劳动争议仲裁专家,他从仲裁员的角度提出,做好律师有三个方面:第一,当庭陈述本身就是证据,开庭前准备要充分;第二,作为首都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谋大局谋全局;第三,要提升服务水平、守住社会底线,多参加公益活动,为国家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王建平律师发表了《经验分享·我的劳动法律师之路》主题演讲。他从五个角度深刻剖析了“我眼中的我”,令人耳目一新。首先,是“小我”,劳动法律师特殊标签是标的小,入门、起步从小做起。其次,是“自我”,自信,内心里有东西,不断的完善自己,要了解当地系列政策,对法律有精准掌握学无止境。第三,是“善我”。心地善良,劳动法律师德为先,在法律界更要遵循道德规范。第四,是“大我”,追求远瞻,做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律师。第五,是“无我”,法律人是社会的精英,要做到“无我”的境界。
  最后,梁枫律师分别对三位嘉宾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讲座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纷纷表示,收获的不止是法律业务经验知识,更是做律师的格局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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