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上午,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房山区律师协会会长赵志华、副会长王炳明、监事长陈思行一行与房山区消费者协会、房山区工商管理分局等有关部门,在房山区良乡华冠商场门前共同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律协与区消协等单位共同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假冒商品识别、解答消费疑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区律协向群众发放了北京市房山区律师协会公告,普及消费知识与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