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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律协再次召开《律师法》修改建议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13时29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庞正忠副会长讲话

  根据司法部部署,按照做深做精做细立法基础工作的要求,北京市牵头,山西省合作,将在近期完成“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专题”研究报告。2月份“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工作组成立,北京市司法局副局级领导王群担任工作组负责人,成员包括北京市司法局、山西省司法厅、北京市律师协会、山西省律师协会相关成员及专家学者。
  为进一步推进《律师法》修改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研究,3月9日上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律协再次召开了《律师法》“律师工作管理体制”修改建议座谈会。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萧骊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处长徐迎春、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副处长赵跃、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干部陈嬛嬛,北京律协副会长庞正忠、副秘书长刘军、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杨光、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委员周塞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冉井富等参加座谈。会议由萧骊珠秘书长主持。
  会上,萧骊珠秘书长介绍了本次课题开展情况。冉井富副研究员就起草的《关于<律师法>“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的修改建议》第二稿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建议稿包括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的内涵,我国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我国律师工作管理制度的现行规定和基本情况,国外律师管理制度可资借鉴的规定,完善律师工作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有关方面对完善律师工作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修法建议及理由,其他相关问题及建议,共八个部分。会议围绕冉井富副研究员起草的《关于<律师法>“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的修改建议》第二稿、山西省司法厅和山西省律师协会就此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分别发表了进一步修改的建议和意见,庞正忠副会长进行了总结发言。
  会后,冉井富副研究员将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稿件,并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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