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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副会长率团出席第二届中国竞争与反垄断实务论坛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1日 16时08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邱宝昌副会长致辞
图为论坛现场
图为北京律协参会代表合影

  2018年1月22日至23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五地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竞争与反垄断实务论坛”在广州举行。会议由广东省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白沙和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黄勇主持。
  北京市律师协会邱宝昌副会长率团出席了本次论坛并致辞。出席论坛的还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原商务部反垄断局长尚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黄勇教授、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孔祥俊教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陈波、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王火旺处长、商务部反垄断局王苑亭处长、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赵国彬处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张学军副庭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洪一军副庭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副会长庄伟燕、北京市律协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士廪、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小丰,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反垄断执法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中外企业的代表200余人。
  在论坛开幕式上,邱宝昌副会长发表了题为《完善新时代竞争法治 助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致辞。在致辞中,邱宝昌副会长指出,今年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的元年,同时也是《反垄断法》颁行生效的十周年。回顾既往,我们在规范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过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这次论坛是一场沟通交流会,是执法部门成果的展示会,也是律师积极参与并大有作为取得丰硕成果的展示会。邱宝昌副会长提到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时,指出该部法律亮点纷呈。第一,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包括损害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包括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厘清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边界。第三,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也被明确纳入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第四,加大了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在提到实施了十年的《反垄断法》时,邱宝昌副会长对行政部门的丰硕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并赞扬我国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已经站在全球反垄断法执法的新高度,并利用短短的十年时间走过了其他国家一百多年的反垄断历程。同时,邱宝昌副会长也提到了两部法律带来的挑战,包括《反垄断法》如何域外适用、行政垄断如何处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如何实施等问题。邱宝昌副会长的致辞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评价。
  在为期两天的时间里,论坛系统地回顾总结了《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探讨展望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大修”带来的重要变革与调整。论坛的议题包括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律师实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热点问题与律师实务、数字经济的垄断问题与律师实务、商业贿赂案件的热点、趋势与企业合规实务、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热点与律师实务、知识产权反垄断争议的热点与实务问题、如何突破反垄断执法与合规的困境、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热点问题与趋势、企业反垄断调查与合规律师实务、“一带一路”的反垄断法律风险以及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业秘密保护等。
  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全程参与了本次论坛的筹办并派出多名律师作为演讲嘉宾参与了本次论坛活动。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士廪律师在论坛上做了题为“反行政垄断的执法与诉讼路径探索—从公平竞争审查的视角”的精彩演讲。在发言中,魏士廪律师以公平竞争审查为切入点,首先对反行政垄断的法律依据作了归纳并对制度发展与完善的重要节点进行了梳理,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及部际联席会议、定期评估机制、有序清理存量等“制度关键词”进行了阐述说明。在此基础上,魏士廪律师还对近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行政垄断执法“成绩单”作了归纳与总结,并结合自身代理经验,重点对行政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的诉讼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
  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张黎律师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业秘密保护”专题环节中作了题为《新修法与商业秘密》的演讲,从案例出发,详细分析和探讨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制度的修改,并概况了有关商业秘密条款的亮点。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国栋律师主持了“商业贿赂案件的热点、趋势与企业合规实务”专题环节,同与会专家共同分析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背景下的商业贿赂案件的趋势及应对策略,特别是围绕医药等特殊行业中的特定化问题进行了探讨。张国栋律师还在“‘一带一路’的反垄断法律风险”专题环节中发表了演讲,以日本反垄断法制度为例分析了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反垄断法律风险及应对之道,并就他国反垄断法对中国反垄断实务的影响进行了阐释。
  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俊林律师在“商业贿赂案件的热点、趋势与企业合规实务”专题环节发表了“在新法环境下企业如何进行商业贿赂合规”的演讲,他对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贿赂条款进行了分析,并对企业的合规应对提出了建议。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顾正平律师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热点问题与趋势”专题环节发表了题为“2017年中国反垄断诉讼回顾与展望”的演讲,他围绕2017年的中国反垄断诉讼案件进行分析,并总结了其中的争议焦点和相应的启发启示。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金毅律师在“反垄断调查与合规”专题环节发表了演讲,结合近年来参与反垄断行政调查的实务经验,针对反垄断执法常态化下的企业合规进行分享,他建议随着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逐渐深入,企业应基于所处行业及本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建立有效的合规机制,降低反垄断合规风险。
  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黄永庆律师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律师实务”专题环节发表了题为“基金投资并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几个问题”的演讲,特别围绕基金投资的特殊情形就经营者集中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林蔚律师在“数字经济的垄断问题与律师实务”专题环节发表了题为“数字平台的竞争法问题——以手机应用市场为例”的演讲,聚焦手机应用市场这一场景下的反垄断法问题,并提出了值得进一步探讨的关注点。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邓志松律师在该专题环节发表了题为“数字经济对反垄断规制的挑战,兼评美国领英与谷歌反垄断案”的演讲,邓志松律师根据数字经济的竞争特点,从领英案和谷歌案重点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反垄断规制提出的挑战。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委员们的演讲和发言获得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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