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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18时49分  作者: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9月2日,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顺利召开,北京市律师协会业教委副主任毕文胜、委员林悟江及本委全体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不良资产处置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每位委员都针对自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了具体发言。刘洪涛律师介绍各个法院司法实践中的不同执法标准;周杰律师介绍部分法院对多次转让的不良资产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等。会议讨论气氛热烈而积极。最后,大家一致同意将自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成书面材料。此次会议后,本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将总结出普遍性的问题及相应的初步处理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为今后围绕不良资产处置案件代理相关法律事务问题开展专业委员会调研活动积累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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