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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及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16时41分  作者: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本委员会”)于2012年7月22日换届成立,新一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由主任杨景欣与副主任尚晓民、张国印、张晓峰、徐汝华组成,刘丽彩任秘书长,王文杰、魏超任副秘书长。为了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本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现拟定本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及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 三年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本委员会委员以及北京律师在建设工程专业领域的理论及实务操作能力;
  (二)搭建本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之间的交流平台,实现资源互补与共享;
  (三)提升和扩大本委员会以及北京律师在业界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推动建设工程专业法律及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立法和业务交流;
  (五)争取成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一)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以及主任会议
  本届委员会期内,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本委员会全体会议,初步定于每年3月份,主要就前一年度的工作做出总结,并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就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交委员进行讨论,征求意见与建议。
  主任会议至少两个月召开一次。安排和落实本委员会年度计划的各项工作:讨论、研究和处理当前中心工作和委员会急需处理的事项等。。
  秘书处负责处理本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执行全体会议以及主任会议的决定。
  (二)积极开展专业理论研究和律师实务交流
  围绕建设工程及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或有影响的法律事件,组织开展本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之间、行业之间的理论研究和律师实务交流,并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业委员会律师、相关专家、学者、教授以及行业内的领军人物进行研讨、交流,把理论研究和律师实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律师专业理论与实务操作水准。
  (三)就立法和法律实施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委员就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制建设和政策制定等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国家立法、部门立法和地方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研讨、制订,并就立法和法律实施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律师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的培训,拓展工程法律服务领域
  为提升本委员会以及北京律师在建设工程法专业领域的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不断拓展律师工程法律服务领域,本委员会拟邀请专家、学者、教授、政府官员以及实务领域的资深人士举办与建设工程法相关的业务培训、讲座及研讨。每年至少举办两次面对全体委员、面对全体律师的业务培训。
  (五)制定建设工程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或业务规范
  组织本委员会委员编写建设工程领域律师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或业务规范的(争取在2014年完成),以便提高本委员会以及北京律师在建设工程法专业领域的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准,避免或降低执业风险。
  (六)编辑出版本委员会电子刊物和律师成果书籍
  为了便于各位委员了解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动态、提升业务水平,扩大委员会影响力,本委员会拟按协会申请流程申请编辑电子刊物《建设工程法律通讯》,每个季度出一期,发送至各位委员的电子邮箱(包括立法动态、法规点评、热点焦聚、经典案例、深度文章等信息)。
  为充分展示本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及律师风采,本届委员会拟出版建设工程法律论文或代理词及建设工程经典案例两本书籍。初步计划2013年、2014年分别出版`。
  (七)结合社会热点和建设工程难点案件,加强宣传工作
  本委员会在注重自身和委员实务能力建设的同时,也要关住建设工程领域的社会热点及疑难案件问题。通过组织社会热点、疑难案件的研讨,可以传达北京建设工程法律师的声音、彰显建设工程法律律师的业务水平,同时增加广大委员、律师对本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同时,本委员会将加强宣传联络工作,在律协网站、其他媒体上加强对本专业委员会的宣传。
   (八)建立内部平台,做好委员之间联系、沟通及交流工作
  为加强委员间的联系、沟通及交流,尽快建立本委员会内部QQ群,有效利用QQ传输信息的及时性、便利性和使用的广泛性,利用内部QQ平台发布信息,讨论案例,交流思想和业务心得,实现资源共享。搭建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之间及负责人与委员沟通的平台。同时建立飞信平台和公共邮箱多渠道、多途径完成内部沟通和交流。
  (九)开展行业内外的联络及交流活动
  积极开展与最高法、市高法、仲裁机构及住建部、市住建委及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络,加强与其他省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的交流。通过开展交流活动,搭建业务合作的平台,吸收新的理念和经验。开阔委员的视野。
  (十)丰富本委员会委员的文化生活
  利用本委员会的平台,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委员郊游或旅游活动,以促进委员之间得沟通和了解。同时,根据委员需要适时举办专题文化沙龙,丰富委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部分、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三年工作规划,本委员会特拟定2012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以便认真落实。
  一、召开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明确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确定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计划,确定本委员会业务工作部门设置及人选,并就近期工作及计划做出安排和布署。
  二、召开本届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组织就本届本委三年工作规划和设想及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或意见,同时安排和布置当前主要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委员内部的交流和互动,设立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内部交流QQ群和飞信平台及公共邮箱,便于委员会内部沟通联系和交流。
  四、8月份与仲裁法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面向全体委员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的讲座,聘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主讲。
  五、10-11月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律师的业务培训。
  六、11-12月与北京某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组织一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及法律适用的大型研讨会。
  七、10-11月,选择若干建设工程疑难案件及律师操作实务问题,组织委员进行专题研讨或交流。
  八、12月前走访相关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尽快建立联系,并关注立法动态。
  九、10月完成第一期电子刊物《建设工程法律通讯》,2013年1月完成第二期。
  十、组织1-2次本委员会内部的郊游或文化沙龙活动。
  十一、组织成立优秀论文及代理词、经典案例、律师业务指引或办案规范三个成果图书的编辑组,落实人员、工作内容和期限。
  十二、建立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促进各个负责人、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规范本委员会委员的增补、退出程序。
  十三、11月10日前,各副主任主管的业务部门应提交2013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扩大会议通过。
  十四、完成市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2年是本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开局之年,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本委员会内部机构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同时努力完成市律协安排的指定任务。本委员会将精诚团结,创新工作,为实现三年工作规划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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