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律师所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2025年度会费集中收取工作将于近期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工作证》的专、兼职律师及公司律师。
二、收费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5月31日。
三、收费方式
(一)登录系统
1.专、兼职律师交费
律师事务所登录(登录用户名为律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十位,初始密码为Bjlsxh@律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十位)首都律师网会员服务系统,进入点击“会费交纳”版块,进入板块确认会费 信息无误后,按照规定方式进行交费。
2.公司律师交费
公司律师所属单位登录(用户名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十位,初始密码为Bjlsxh@公司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登记的日常联系人手机号)首都律师网会员服务系统,进入点击“会费交纳”版块,进入板块确认会费信息无误后,按照规定方式进行交费。
(二)收款方式
收款人名称:北京市律师协会
收款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
收款账号:91030155260000047
会费交纳完成10个工作日后,登录首都律师网会费交纳系统,点击下载“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电子票据”。
四、联系电话
1.交费系统咨询:85269998/18511887607
2.银行汇款咨询:64515977
3.其他问题咨询:64515946
附件: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 附件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