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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捐建青海省卫生院建成并交付使用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7日 14时41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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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律协开展的公益活动历来较为关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四届、五届律协在各地陆续捐资建设六所“北京律师希望小学”,六届律协为改善边远省份牧民生活而组织实施“光明工程”,七届律协组织实施的“首都律师希望之星北京行”、“首都律师希望之星迎奥运”系列活动……点点滴滴中倾注着广大北京律师的浓浓爱心。

  为了支援青海省农牧区新农村建设,改变当地医疗卫生事业落后现状,2005年12月21日七届律协第二十六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在青海省兴海县曲什安乡捐建一所卫生院。此后,在青海省律师协会的全力协助下,经过近三年的工作,卫生院终于建设完成。北京律协为卫生院建设投资共计43万元。今年十月,卫生院移交当地村委会,正式投入使用。卫生院的启用,有效解决了周边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标志着北京律协又一项援助欠发达地区的工作圆满完成。近日青海律协就此工作专门编写了简报,现将简报全文转发。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农牧区民生建设

          ——省律协圆满完成北京律协援建莫多村卫生院工程项目

  10月31日,受北京市律师协会委托,省律师协会与兴海县政府在兴海县莫多村举行了隆重的莫多村卫生院工程交接签字仪式。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鹏云,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张斌,兴海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龙永胜,县政协主席曼科,兴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占全和县司法局、县卫生局、曲什安镇的负责同志,以及莫多村牧民群众、扎西达唐浪寺的僧侣近300人参加了交接仪式。

  北京律师援建莫多村卫生院工程项目,是在青海省律师协会与相关部门多方争取下,在我省开展的医疗援建项目。这个项目是继乐都县芦花乡希望小学后,北京律师在我省援建的第二个公益项目。该项目占地2600平方米,修建房屋12间,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并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施,共投资40多万元。该项目的建成,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和青海省律师协会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援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农牧民群众健康工程的重要举措,它将有效解决莫多村及周边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当地农牧民缺乏医疗保障的现状,加快莫多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卫生院交接仪式由兴海县曲什安镇党委书记许正明同志主持。省司法厅办公室张斌主任宣读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授权移交委托书,龙永胜副部长代表兴海县委、县政府以及莫多村牧民群众致感谢辞,对北京市律师协会和省律师协会关注青海民族地区民生问题,捐资援建贫困农牧区卫生医疗事业的善举,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对卫生院今后的管理运作提出了要求。

  王鹏云秘书长在交接签字仪式上转达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和省律师协会领导对卫生院今后加强服务和管理的期望。他说,北京律师长期以来特别关注我省贫困农牧区人民群众的的脱贫致富问题,他们多方面支持我省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公益事业,在援建了乐都芦花乡希望小学后,又捐资援建了兴海县莫多村卫生院。省律师协会十分重视这项体现北京律师善举的爱心工程,为了做好援建卫生院工程项目,在历时一年多的建设过程中,多次派人到施工地点,考察选址,落实承建单位和配套设施,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在兴海县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协助下,在县司法局、卫生局的全力配合下,使这项凝结着北京市律师协会、青海省律师协会和兴海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关怀之情的爱心工程、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得以顺利完成。卫生院移交后要充分发挥好为牧民群众看病治病的作用,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卫生院的管理。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授权委托,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祁贵生和莫多村村委会主任公美在移交清单签字,正式将卫生院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移交给莫多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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