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知
被保险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得知可能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通知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事务联络人。
二、申请
被保险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持下列材料请到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部办理索赔申请。
1、索赔通知书(点击下载);
2、损失清单;
3、承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协议;
5、法院判决书或仲裁书;
6、北京市律师协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
三、递交
北京市律师协会将申请材料递交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赔偿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立即向被保险人了解事故原因和经过,初步判断事故的性质,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由保险公司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理赔。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由保险公司通知北京市律师协会和被保险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事务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64515963
传 真:64515960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呷玛汪青
联系电话:63379527
传 真:6337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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