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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关于抵制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为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时07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编者按:
    近年来,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加剧,个别律师为了追求业务量和市场份额,采取了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方式承揽业务,常见的情形有:采用严重低于市场实际成本和公允成本报价等方式招揽业务;为承揽律师业务,恶意中伤或者诋毁律师同行;通过媒体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通过短视频或者直播平台以非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承揽律师业务;以法律咨询公司或者咨询公司名义进行胜诉承诺并将承揽的业务再转介律师承办等。广大律师对此反映强烈。朝阳区律师协会日前发出关于抵制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为的倡议,我会高度重视并予转发,请全市律师共同努力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关于抵制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为的倡议书

    为了维护朝阳律师的良好形象并始终引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倡议朝阳律师共同抵制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法律服务环境。为此,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2月20日司法部令第37号)等规定,我们向朝阳律师发出如下倡议:
    一、朝阳律师应始终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律师职业尊严,坚决抵制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朝阳律师要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为执业原则和要求,以“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等理念践行职业操守,避免出现“恶意低价竞争、低质服务”等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现象。
    二、朝阳律师应当正确引导客户支持律师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在各种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应当自觉抵制不合理的限价、简单最低价中标等影响行业口碑及服务质量的活动,在与客户协商收费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合理收费,努力为律师行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
    三、朝阳律师要始终加强专业技能和执业素养的提升,做到以专业安身立命,维护自身及行业的良好形象。坚持专业、专心、专注,始终加强自身的执业能力,始终以“服务社会,为民解忧”为己任,以诚信、专业、高效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让我们崇德尚法、守正扬善,维护律师行业的口碑和形象,让整个社会对法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对公平有信任、对法治有信仰,为构建公平、公正、诚信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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