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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13时14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区律师协会党组织、律师工作联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北京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首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展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市律师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北京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决定,对全市先进律师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5月至7月,表彰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数额
  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各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1.全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地区党支部,且成立满三年(2014年4月30日之前),党组织所在或包含律所以及党组织内所有党员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2014年4月30日之前)。
  2.领导班子强。党组织班子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负责人政治素质和工作创新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3.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规范党组织生活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党组织生活规范正常,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较高。
  4.党员队伍好。党员整体素质好,党性意识强,政治站位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作风扎实,为民服务意识强,法律服务水平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5.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六位一体”责任制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项法律服务能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切实履行首都律师的社会责任,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律师界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党组织关系在本市律师行业的执业律师,且在京执业满三年(2014年4月30日之前),未受到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党组织关系在本市律师行业的非律师工作人员,且在同一律所工作满三年(2014年4月30日之前)。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北京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模范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
  4.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自觉践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勤勉履行律师职责,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责任心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同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在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党组织关系在本市律师行业的执业律师,且从事党务工作满三年(2014年4月30日之前),所在单位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本人未受到过党纪处分、行政纪律处分和行业纪律处分。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北京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模范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
  4.工作成绩突出。热爱和精通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律师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自觉践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六位一体”责任制要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勇于同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程序
  1.自我申报。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广大共产党员对照评选条件,于5月25日前向各区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联席会)党组织进行申报。
  2.组织推荐。各区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联席会)党组织对自荐单位和个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及评审,于6月8日前将推荐表彰名单报送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3.资格审查。市律协党委对各区的推荐表彰名单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评优资格,且不再进行重新推荐。
  4.网上公示。市律协党委于6月中旬对拟表彰名单在首都律师网上公示3天。
  5.表彰活动。结合公示情况,市律协党委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数量以实际确定名额为准)。七一前后,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联席会)党组织要及时向市律师协会党委汇报,在市律协党委指导下,精心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评选工作要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提高律师行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把握条件,坚持标准。各区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联席会)党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扬民主,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注意总结发现在推进首都律师行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3.广泛宣传,弘扬正气。各区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联席会)党组织要严格审查推荐材料,评选表彰过程中和结束后,市律协党委将通过首都律师网“党建队建”栏目和《北京律师党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律师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党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请各区律师协会党组织于2017年6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原件加盖协会党组织公章后(区律师工作联席会加盖区司法局公章)与材料电子版同时报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敏、杨毅
  电话:64515919、64515918
  邮箱:dwbgs@beijinglawyers.org.cn


附件: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推荐名单.docx
附件3: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4: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报名表.doc
附件5: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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