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正文
关于举办“《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从消费者和律师权益保护角度入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4时30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民法专业委员会,朝阳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民事业务研究会共同举办“《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从消费者和律师权益保护角度入手”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主题:《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从消费者和律师权益保护角度入手

  时间:5月20日(星期六)9:00-11:30

  主讲人:梁慧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地点:北京前门建国饭店1层梨园剧场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5号前门建国饭店 1层,工人俱乐部东南侧)

  地铁线路:地铁7号线虎坊路站出C口步行往南至永安路,约300米。

  公交路线:乘6路、15路永安路站下车。

  特别说明:

  1、此次讲座的参会人数拟定600人,需提前报名,原则上未报名律师不能参加。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讲座报名额满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如律师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请及时登陆“会员服务系统”点击相应活动进行“请假”,以便其他律师报名。

  3、网上报名参加培训的律师可记录课时,培训现场将不再另行刷卡。未在网上报名的律师,无法记录课时。

  4、请已报名律师准时参加培训,因场地座位有限,如发生到场后没有座位的情况,敬请谅解。

  5、协会将及时整理本次培训记录,制作成培训课件上传至“会员服务系统”中“业务培训”栏目供全市律师学习。

  6、停车位很有限(停车费需自付),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7、如有问题请联系64515946/47/48/49。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
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京ICP备15012445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