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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民法总则》制度创新与适用重点”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11时11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举办“《民法总则》制度创新与适用重点”讲座。具体通知如下:

  主题:《民法总则》制度创新与适用重点

  时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16:30

  主讲人: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编纂小组成员、民法典主要起草人之一

  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三层报告厅(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18号院首府大厦5号楼)

 

  交通(行车)路线:

  北京市律师协会地处北二环,北侧为安德路,南侧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及北护城河,东临中成大厦,西侧为神华大厦。

  1.由西至东行车路线:从西直门方向至钟楼北桥下调头,向西行至鼓楼桥,再向北约50米,右转沿滨河路向东行约200米。

  2.由东至西行车路线:从东直门向西行至安定门桥,向北约100米至招商银行南侧,右转盘下桥后沿滨河路向西200米。

  3.乘坐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出A口(西北出口),沿护城河北岸滨河路向西200米。


  特别说明:

  1、此次讲座的参会人数拟定100人,需提前报名,原则上未报名律师不能参加。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讲座报名额满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如律师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请及时登陆“会员服务系统”点击相应活动进行“请假”,以便其他律师报名。

  3、网上报名参加培训的律师可记录课时,培训现场将不再另行刷卡。未在网上报名的律师,无法记录课时。

  4、请已报名律师准时参加培训,因场地座位有限,如发生到场后没有座位的情况,敬请谅解。

  5、协会将及时整理本次培训记录,制作成培训课件上传至“会员服务系统”中“业务培训”栏目供全市律师学习。

  6、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7、如有问题请联系64515946/47/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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