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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物权法律师实务”短期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6时45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物权法律师实务系列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9月2日(星期五)下午至9月4日(星期日)上午,共2天。

  9月2日中午12点30分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栖湖饭店(怀柔区雁栖湖雁秀路11号,饭店电话:69661188

  三、课程具体安排:

  9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至17:30

  主题:物权法与棚户区改造及其律师业务研讨

  主讲人: 周帆   市律协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9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

  主题:律师如何赢得和做好法律业务—以中标房地产项目和PPP项目为例

  主讲人: 王龙兴   市律协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9月3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17:00

  主题:用物权法打官司——物权法案例解析

  主讲人: 王永利   市律协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9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2:00

  主题:担保物权实现与强执公证法律实务  

  主讲人: 何俊辉  市律协物权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班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律师学院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饭店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活动当天又未持本人身份证及执业证签到的,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律师持本人身份证及执业证参加培训,并凭签到记录培训课时。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9月2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15,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办公楼门前(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18号院首府大厦5号楼,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30。

  9月4日返程集合时间:中午12:40,集合地点:院内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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